第344章 赶尸民俗(3/3)
阳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
“道士。”
他顿了顿。
“茅山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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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尸》
湘沅赶尸之术,实乃祝由科与巫傩相合之遗技,名曰“移灵”。
其法非驱尸自走,乃以秘术完客死异乡者魂归故里之愿,全孝子思亲之念。
术者多以师徒二人同行,择秋冬行法,盖因天寒可缓尸腐。
凡接活有三赶三不赶之规:砍头、受刑、站笼者怨气未消,可赶;病亡、自尽、雷殛者魂魄已散,不赶。
行法时以竹竿自尸腋下穿过,缚其双臂,师徒前后肩抬,外罩黑袍,远观如尸联袂跃行。
额覆符纸非为镇尸,实掩面目防人辨识。
昼伏夜出者,恐惊世人;铃响示警者,令避犬豕。
其防腐之法,取辰砂点七窍,以汞气阻腐,乃苗疆千年古法。
世人所谓「行动之尸」,实乃竹架撑衣、夜色掩人所致。
此术存于湘沅者,盖因山路崎岖难行棺木,故以奇巧之法完归葬之礼,非鬼神之力,乃人之智也。
——录自《茅山秘要·民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