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流畅。
各种款式的礼帽高低错落,低垂或上翘,不遗余力地在展示着制作者的用心与创意。
从西蒙的描述里,拜伦了解到这家店原本并不出名,直到歌剧女星伊丽莎白走红,她的毡帽和礼裙也都在这里定制,从此吸引了不少顾客慕名而来。
推开店门,轻轻响起的铃声在店内回荡。
空气里弥漫着皮革、羊毛与淡淡蜂蜡的气息,温热的暖炉驱散了潮湿的寒意。
店内正有五六名顾客低声交谈,挑选呢料与领带,动作谨慎而专注。
拜伦的目光顺着排列的衣架看去,几乎一眼就认出了菲利普。
原因很简单,他是店铺里唯一一个还戴着礼帽的人。
菲利普看上去三十出头,身材纤细,不算高,却散发出一种异乎寻常的热情和自信。
他穿着暗紫色贴身礼服,内衬米色,黑色领带收得整齐,袖口和礼服边缘的铜扣在灯光下,闪着微光。
刚才的铃声,很快就让这名帽匠注意到了二人的到场。
他先是抬了抬帽檐,目光在拜伦和西蒙身上转了一圈,脸上立刻浮现出真诚的笑容。
“噢,西蒙!好久不见。”
菲利普快步迎上来,语气里带着发自内心的愉悦。
“上次给你做的那套外套,穿着还合身吗?袖口有没有磨到?纽扣松不松?”
西蒙微微点头:“很合身,穿了整整一个春天都没出过问题。”
“那真是太好了!”菲利普满意地拍了拍手,像是一位杰出的医生完成了对病人的回访,“衣服就该陪人走过季节,而不是被可怜地挂在衣柜里。”
说完,他这才将视线转向拜伦,眼睛里闪过一丝好奇。
“那么,这位先生是?”
“拜伦。”西蒙简短地介绍,“今天是他要来......”
“哦,原来如此!”菲利普眼睛一亮,仿佛突然得到了舞台表演的许可,“那可真是我的荣幸了,先生。”
几乎不等拜伦回应,他已经兴奋地搓了搓手,语速飞快地说了起来:
“如果是今年的秋天,最合适的当然是略微收腰的长外套,深灰、栗色或者墨蓝都很好。呢料要选偏细密的,挡风但不显厚重。至于帽子,正式场合可以选择高礼帽,丝绒面或者细毡面,都很体面。日常出行的话,软呢圆帽、窄檐软帽也都合适。当然,如果是傍晚参加舞会或者宴会的话...我想,最好要配上丝质礼帽,再搭一条颜色稳重的围巾。颜色要选深酒红或者暗绿,既不张扬,又显得有风度,最适合......”
他说得兴致勃勃,那些代表着款式和风格的形容词几乎连成了一条线,连换气的空隙都找不到。
“还有布料,羊毛、混纺、细呢,各有用途,场合不同,搭配也完全不一样......”
拜伦看着菲利普因为兴奋而微微发红的脸色,听得头皮都发紧,连忙抬手打断:
“等、等一下,菲利普先生。”
菲利普愣了一下,随即露出有点不好意思的笑:
“哦,抱歉,先生,一说到帽子和衣服,我就容易停不下来,这是老毛病了......”
“没关系。”拜伦略显尴尬地笑了笑。
“其实,我的需求并不复杂。
只要是一套适合秋天穿、能出入较正式场合,看起来得体的衣服就好。
当然,条件允许的话,最好能相对实惠一些,我的工资可承受不起那些大人物专门定制的款式。”
“哦,那就简单多了。”菲利普立刻重新振作起来,脸上的笑容比刚才更明亮,“当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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