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布莱斯·韦恩埋在了那条巷子里。我走遍世界,试着寻找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来填补我被彻底敲碎的信仰。」
「我爬上喜马拉雅山的雪峰,走过中东最残酷的雇佣兵营地。我不断地向那些所谓的隐士、大师、刺客首领提问。我用血、用断掉的骨头、用濒死的体验作为筹码,换取了一些答案。」
「但在哥谭之外,我仍然一无所获。无论我走到多远,无论我学会了多少杀人的技巧。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没有可以依赖的神明。只有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
「所以,你又回到了哥谭?」路明非问。
「对。」
「我在我双亲去世的这座城里,继续寻找神性。」
「如果你现在相信自己是一位哥谭市民,你就会理解。这是一座怪物之城,恶魔之城。」
「於是,我找到了蝙蝠侠。」布莱斯看着这座城市,「既然世界上没有替人在黑暗中挡子弹的使者,那我就自己来做那个使者。」
「每一个阴影都被照亮,每一个恐惧都被消除。人们目睹过他击退子弹,见证了亲人获救、安全归家。那个胸前有着蝙蝠的英雄,保证了哥谭的安全。」「法律和上帝都救不了哥谭。那麽蝙蝠侠要就成为凌驾於法律之上的恐惧。」
「因为蝙蝠侠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即便哥谭黑暗如此。即便哥谭陨落。可依然会有人站出来,对抗黑暗。哪怕是用黑暗对抗黑暗!」
她转过身。
灰蓝色的眸子里,倒映着路明非隐藏着神力的黑瞳。所有的疲惫、迷茫、关於红茶和阳光的乌托邦幻想,在这一刻被她斩断。
暗夜骑士的铠甲,重新在这个血肉之躯上闭合。
「你今天在法庭上赢了。你证明了蝙蝠侠会犯错,你证明了神会流血。」
「但这改变不了任何事。」
布莱斯的视线如同锁定的狙击枪十字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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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拥有比手枪可怕一万倍的力量。你脑子里住着魔鬼。你今天可以为了急冻人逼我低头,明天你就可以为了那个母龙,或者为了你心里那些扭曲的暴君逻辑,把哥谭烧成灰烬。」
她往前逼近了一步。
「你说你想让我脱下战衣。坐在阳光下喝红茶。」「但你知道为什麽我不能吗?」
「因为你也没有。」
「你在今天的法庭里。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说着最漂亮的人话。但你的心跳是32。32。你知道正常人在紧张的法庭辩论中心率应该是多少吗?120以上。「
「32,路明非。你的心率从头到尾都是32。因为对你来说这间屋子里的十个人都不值紧张。」
「你不是在以人类的方式参与审判。你是在以龙的方式装扮成人类操纵一群你可以一口气吹飞的蚂蚁。」
「你跟我一模一样。」
「哪怕你今天试图救赎我。」
「哪怕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听起来很像一家人。」
「但我依旧有可能会杀了你。路明非。」女人宣判,「一旦你越过那条线,我会亲手把匕首插进你的心脏。绝不犹豫。」
「.……」
路明非其实很想反驳,大姐,你真以为你家夜翼是心如止水的死侍吗?你刚才在盥洗室里翻那个白眼的时候,他的心跳明明飙到了52!
但他不敢说。他是个暴君,但他也是个怂包。
於是男孩只能平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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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蝙蝠侠的想法?」
「还是布莱斯的想法?」
布莱斯迎着他的目光,没有丝毫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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