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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弱肉强食是纽约法则(3/4)

看着只觉得杂乱破旧,但当夜幕降临、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箱次第亮起时,这条老街才会展现出它独特而迷人的生命力。

    陈启宗很喜欢这裡。

    哪怕如今他已身价过亿,是良胜公会的会长,在曼哈顿华人圈裡位高权重,呼风唤雨。

    他依然没有搬离这片在外人看来「破旧」的老街区。

    原因很简单。

    曼哈顿唐人街是他的地盘。

    在这裡,他闭着眼睛都能感受到安全。

    陈启宗是一位合法移民。

    但他从未将美国视为什麽应许之地。

    相反,几十年的沉浮让他对这片土地有着清醒到冷酷的认识。

    美国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原始森林。

    每一个人都在这片森林裡拥有自己的生态位。

    有的是被啃食的草食动物,有的是捕猎的肉食动物。

    而在这些层层叠叠的捕食者之上,最顶尖的存在,自然是那些盘根错节的顶级财团。

    陈启宗将自己精准地排在第三档。

    不高不低,不上不下。

    哪怕他在唐人街可以一言定人生死,可在真正的美国主流社会裡,他这种肤色的人,地位甚至不如那些黑人。

    至少黑人还会被政客当成「票仓」嘘寒问暖,而他们这群人?

    不过是被忽视的影子。

    所以他从不像某些暴发户那样,厚着脸皮削尖脑袋想挤进西方的顶流社交圈。

    他知道那扇门从未对自己真正敞开过,硬挤进去,也不过是供人取乐的小丑。

    陈启宗只要在自己的这一亩三分地上,称王称霸,足矣。

    上午六点四十二分,陈启宗坐在自家餐厅的主座上。

    从外面看,这栋七层老楼的牆体灰扑扑的,消防梯鏽迹斑斑,和周围的破旧建筑别无二致。

    但推开那扇不起眼的门,内里别有洞天。

    金碧辉煌的水晶吊灯悬垂而下,义大利进口的大理石地砖光可鑑人,牆上挂的不是流水线工艺品,而是从拍卖会上真金白银拍下的明清字画。

    现代极简与东方古典在这裡碰撞出一种隐秘的奢华。

    但陈启宗的早餐,却清澹得近乎简朴。

    一壶陈年普洱,汤色如琥珀,醇香内敛。

    几碟经典的粤式茶点,虾饺、烧卖、咸菜、白粥。

    甚至比不上那些年轻白领的早餐丰盛。

    可这丝毫不影响,坐在这张餐桌主位的他,轻描澹写一句话,就能让曼哈顿某个华人家庭从天堂坠入地狱。

    他夹起一筷咸菜,就着热气腾腾的白粥,慢悠悠地送入口中,细细咀嚼。

    餐桌两侧,依次坐着他的儿子、几媳、孙子、孙女。

    年过四十的儿子陈宗耀终究沉不住气,放下筷子,面露忧色道:「爸,你说,我们要不要暂时去纽约外面避一避风头?」

    「慌什麽?」

    陈启宗头都没抬,声音平稳如无风的湖面。

    「狐狸真要杀,也杀不到咱们头上来,往上瞧,有比我们更值得杀的猎物,往下看,那更是数都数不清。

    咱们卡在中间这个位置,反而是最安全的。」

    他顿了顿,似是自嘲,又似点醒道:「这就是在夹缝裡求存的好处。」

    陈宗耀眉头紧锁,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茶杯边缘道:「话是这麽说,可就这麽干坐在这儿等着,我心裡头实在不踏实。」

    陈启宗终于抬起眼皮,看了儿子一眼,那目光不怒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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