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的油漆和蛛网,眼前不受控制地闪过自己的一生。
从布朗克斯最肮髒角落裡的贫穷小子,到加入帮派,靠着出卖兄弟、残害前任老大上位,带领帮派一步步壮大,杀了很多人,也享受过很多普通人一辈子都触摸不到的美酒、
美食、女人————
这一生,短暂、肮髒,却又充斥着扭曲的「精彩」。
可此刻,他心裡没有半分释然或满足,只有一种烧灼灵魂的不甘。
他真不想死。
还想继续开着那辆蓝色跑车,在纽约璀璨的夜景下狂飙,还想进出那些衣香鬓影的高档会所,一掷千金,还想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左拥右抱————
一滴浑浊的泪水,从强尼眼角无声滑落。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颤抖地抬起染血的右手,五指虚空抓握着,彷佛想抓住那些早已化为泡影的「美好生活」。
然而,瞳孔中的光芒迅速黯澹、涣散,那隻抬起的手,也像断了线的木偶手臂般,软软地垂落在地面上,再无声息。
他头顶那猩红的【恶魔统领】标籤,瞬间融合。
与此同时,街道两侧的公寓楼内,一道道同样猩红的光芒亮起。
总计一百二十六道红光,如同受到无形召唤,齐刷刷地冲出破碎的窗户,精准地没入青泽胸膛。
一股磅礴的暖流瞬间在胸膛扩散开来,带来的极致舒适与力量充盈感,让青泽不由自主地微微仰起头,面具下发出一声低沉而满足的鼻音。
「纽约真是风水宝地,短短不到一小时,就提供了四百二十一道红名标籤。」
他心中感叹。
这还没有算上那些没刷出红名标籤正在作恶,以及主动朝他开枪的人。
纽约当真是「人杰地灵」。
难怪连哥谭看了都要跪下认大哥。
他背后那对由金光构成的自由之翼,轻轻一扇。
没有声音,没有气流,他整个人便如同融入阳光的一粒微尘,迅速地消失在东布朗克斯街区的上空。
挤在街头街尾的吃瓜群众们眨了眨眼,愣了足足好几秒,随后才轰然爆发出更加狂热和兴奋的叫喊与议论。
「这也太快了吧?!连十几秒都没有?!」
「算上他停留和施法的时间,我掐了表,绝对不超过三秒!」
「到底是谁说狐狸是战士的?这分明就是挥手灭军的大魔法师啊。」
「刚才那个透明的盾牌是魔法吗?还是某种超能力?」
「肯定是神赋予的天赋,他才是神在人间的代行者。」
众人交头接耳,激动地争论着,试图用自己贫乏的认知去解释刚才目睹的「神迹」。
也有胆子极大的傢伙,在最初的震惊过后,率先反应过来,发一声喊,便朝着那片刚刚经历血洗的街区冲了过去。
那些帮派分子的据点裡,肯定藏着不少现金、毒品、珠宝甚至武器。
至于搜刮死人财物的道德负担?
在这裡根本不存在。
这裡是美国,是丛林法则体现得最赤裸的地方。
弱者被淘汰,尸体也要被榨乾最后一点价值,才是常态。
一些人牵头,立刻让更多人醍醐灌顶。
很快,场面就演变成一场众多围观者争先恐后闯入两侧公寓楼的「集体寻宝狂欢」。
凡是能搬动的东西,如电视机、音响、沙发、甚至冰箱都被七手八脚地抬走。
散落在地上的枪械更是被第一时间搜刮一空。
反正这个时候,纽约警察局也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