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啊。”
张新很耿直的承认道:“距离那一战过去已经八年了,幽州鲜卑的元气应该恢复的差不多了。”
“我不挑起鲜卑内乱,万一骞曼整合部众南下怎么办?”
“我那愚蠢的弟弟哟......”
魁头站起身来,拍去身上灰尘,“他若是真能整合部众南下,于我鲜卑而言,岂不是一桩好事?”
“如今汉廷内乱,各地诸侯割据,无比虚弱。”
“他若是能重现祖父荣光,南下中原,说不定还能直接灭了你们汉朝。”
“到那时,汉人将在我鲜卑的铁蹄之下瑟瑟发抖,你们的财货,女人,都是我们的!”
魁头看着张新,嘲讽道:“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当然会。”
张新注视着魁头的眼睛,眼里带着一丝笑意,“回草原,你还有机会做那狼群的首领。”
“留在长安......”
“我也不杀你。”
张新淡淡道:“不过,我方才的命令你也听到了,以后在鸿胪寺,你可就没有女人玩,没有酒喝,只能做一条狗,等朝廷施舍你一口饭吃了。”
魁头冷笑一声,看着张新。
张新也看着他。
骞曼整合鲜卑南下?
扯淡呢。
游牧民族,从来就没有什么团结可言。
他们或许能为了一时的利益团结一致,但只要取得了一定的战果,很快又会因为分赃之事大打出手,分崩离析。
五胡十六国,那么多的胡人政权,不都是‘其兴也悖焉,其亡也忽焉’么?
二人对视了一阵,魁头坚定的眼神开始出现动摇。
在长安做狗?
不!
我本该就是那草原上的狼王!
“张子清,你赢了。”
魁头略微低下头来,“我可以按照你的要求回到草原上去,也可以帮你牵制骞曼。”
“但你得给我一定的支持,钱粮,武器,铠甲......”
“你知道的,我久离草原,威望早已衰落,若没有能收买人心的东西,我无法保证达成你的要求。”
“不不不。”
张新摇了摇手指,“不是帮我牵制骞曼,而是为了你自己的大人之位。”
“钱粮武器我可以给你一些,但铠甲你就别想了。”
“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承诺。”
“你若是击败了骞曼,我可以请天子下诏,敕封你为鲜卑大单于,让你名正言顺的统御鲜卑部众。”
铠甲这玩意儿的威力实在是太大了。
在冷兵器时代,一个穿甲的士兵,完全能打十个不穿甲的士兵。
汉朝官方对民间从来都是不禁武器弓箭,但却禁止弩和铠甲。
私藏一副弩或者铠甲,就是杀头的大罪。
十副就是谋反,够灭族了。
真把汉军的铠甲给了魁头,他回到草原上,面对那些穿着皮衣的鲜卑骑兵,完全就是降维打击。
张新可不会把这么重要的战略物资送给敌人。
魁头心中思索了一番。
汉人的冶炼技术十分先进,武器比草原上的那些破铜烂铁好多了。
有汉人的武器,再加上粮食,还有扶罗韩和步度根这两个弟弟......
倒也够了。
“好,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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