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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班主任”甲科第五?(三更)(2/4)

搭上官府的线,能够获取一些拨款。

    戚舜宾也不会搞钱。

    他爹当官去,他就一直在操持书院。

    纵然曹诚家底丰厚,也撑不住这么多钱财投入。

    如今曹家已然落魄了。

    办学又是一件很费钱的事。

    当应天府知府晏殊提出要求并答应筹措资金后,戚舜宾很痛快就让出了书院掌教的位置。

    这个家谁来当,都都得头疼。

    没钱,什么事都办不了的。

    教书育人的夫子可以忍受拖欠薪水,但总归是能发的。

    但是你书院让别人干活,工匠们也是需要赚钱养活一家老小的。

    凭什么不给他们工钱?

    二十年前建造的一百五十间房屋,也是到了该修缮的时候。

    但书院的账上并没有多少钱了。

    不少房间漏风漏雨。

    时间还早。

    包拯带着宋煊去参观自己分得的宿舍。

    里面是两个通铺相对,总共住了八个人。

    屋子里的地面并不是石板铺成的,而是黄土地。

    兴许是多年学子们的踩踏,已然全都变黑。

    地面早就变得的坑坑洼洼的了,但出奇的硬!

    放个书桌都放不稳,当然了宿舍也不是学习的地方。

    不少学子一到晚上都不会学习,毕竟还要浪费蜡烛。

    宋煊随即扫了一下,比大学宿舍差了太多,冬天还好,大家可以聚在一起相互取暖,但是夏天就遭老罪了。

    屋子里弥漫着热气,宋煊倒是也没进去看,站在门口一览无余。

    此时屋子里只有两个人。

    从书院分配而言,许多人都是各自乡人排在一起。

    他们也算是相互熟悉,减少一些地域差异,引起的矛盾。

    更何况如今的时代,许多老乡都是互帮互助的。

    像韩智轩那样还没成事,就选择背刺的实在是少数人,遭人唾弃。

    包拯把自己的书包放在自己的铺位上。

    倒是靠边的一个,冬日里能抗风,他岁数也最大。

    包拯同宿舍的同窗打了个招呼,便走出来了。

    “如何,十二郎是住不惯吧?”

    听着包拯如此揶揄的语气,宋煊哼笑一声:

    “俺留宿街头数日,连破庙都睡过,你这种能遮风挡雨的房子,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张方平嘿嘿笑了一阵。

    他知道宋煊小时候去东京“穷游”过。

    手下的几个兄弟便是那个时候跟他一起回来的。

    几个孤儿聚在一起,在勒马镇以宋煊为首,闯出了自己的门道,不至于饿死的状态。

    所以张方平才肯定石介的那种“自我磨练”简直就是小儿科,一点用处也没有。

    若是石阶真遇到了过不去的坎,他自己个内心根本就不如他想象的那般强大。

    “所以十二哥与苏三郎分享了穷游的经验?”

    张方平打趣了一句,引得宋煊哈哈大笑。

    反正苏洵都是开始拿着家里的钱出去游玩,大手大脚到中期省着点后,最后讨饭回家的路程。

    多学点这方面的经验没坏处。

    包拯倒是不觉得宋煊在吹牛逼。

    因为有些真话,倒是在玩笑当中说出来的。

    “你就算爹娘在不是个玩意,你也不会落得这种下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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