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个一看就很有学问的大妈扶了扶眼镜。
“不不不,你们别忘了,虽然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但是,如果父母遗弃子女的话,也是犯了遗弃罪的。”
大妈的话,让大家恍然大悟。
一个年轻人厌恶的看着小老太:“听到没,你先别得意,遗弃罪严重的话,可是要坐牢的。”
听到可能要坐牢。
小老太的脸刷一下白了。
迅速回头看向王天赐。
“儿……儿子,妈不想……”
王天赐眼睛一瞪。
老太婆缩了缩脖子,后面的话再也不敢说了。
王天赐还没开口,玉洛就知道他准没好屁。
直接一挥手封住了他的嘴。
接着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她想听听对于这件事,警察会怎么说。
————
不一会儿。
周强就带着几个警察过来了。
听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他有些为难。
“玉洛啊,这件事吧,得她的女儿自己起诉才行。
而且,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也不太好追究的……”
听完他的话后,玉洛皱起了眉头。
“那要是这老太婆打官司要那个女孩子养她,谁会赢?”
周强也有些无奈。
“这个嘛,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所以,那老太婆刚才的话居然是真的?
玉洛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这种有违天伦的事儿,是谁规定的啊?
老话都说了,父母不慈,子女不孝。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如果做父母的不爱自己的孩子,那做子女就可以不管他们吗?
难道,是她理解错了?
听了周强的话,小老太和王天赐都嘚瑟起来了。
“听到没有?就算我妈扔了她,又怎么样?
只要她是我爸妈的孩子,她就照样得给我爸妈养老!”
就在这时,一个落落大方的女孩从人群里走了出来。
“大师好,警察叔叔好。”
随后看向小老太和王天赐。
“虽然遗弃罪时间久远了,但是,警察同志,我现在要报警,这两个人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我。”
说着拿出一份录音。
里面正是王天赐和小老太的声音。
先是王天赐无比嚣张的叫嚣着。
“王招娣,我听说你现在每个月工资有一万三,要是识相的话,以后就每个月给我一万二。
要不然,我们就天天去你单位闹,还去法院告你,说你不赡养父母!”
随后是女孩的声音。
“首先,我叫肖明珠,不叫王招娣,其次,我不会给你们一分钱!”
接着是小老太十分不要脸的话。
“招娣啊,天赐是你亲弟弟,血脉亲,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
你不把钱给你弟弟,难道还要便宜外人不成?
再说了,你一个丫头片子,每个月给你留一千块钱根本都花不……”
不等她说完,肖明珠就愤怒的说道:“滚,你们都他么给我滚,要不要脸了你们?
我养父家到你家,还不到二里地,这么多年,你们都死了吗?
现在想跑来吸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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