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一份六千多字的小说,她说三十块钱。我给她三十块钱。她说白天没时间打,晚上再打。我只好随她。
第二天我去拿时,服务部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将打好的稿子和三十块钱都给了我!她说闲着也是闲着,帮我打字正好消磨时间。还说我写的小说很真实,很感人!
经过交谈,才知道她叫王建萍,四川泸州人,今年二十六岁。她是家中独女,父母想将她招赘在家,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去年她和老乡到校里装修教室,看到读者服务部招收员工便报名应聘,想不到真被录用,其实也是临时的。
出版社经常向外寄书、退稿,所有信件都放在王建萍这里,由她代寄,邮资统一支付。王建萍叫我把稿件也放她这里,她帮我代寄。我说这样不太好吧?这不是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吗?王建萍骂我一声傻瓜!她说一、两块钱不算贪污,她给家里写信也是混在里面一起报销。
却说沈老师退休后,我写稿不是石沉大海,就是换个信封退回,退稿信也是铅印的:
大作拜读,经研究不拟刊用,现退回。
我估计人家根本没看。因为乡邮局没有大信封,我寄稿件都是用旧日历旧年画自制的信封,脏得不得了,内页也不干净,回信地址是:如皋市桃园镇长庄村三组。编辑肯定没兴趣看。到了北京以后,我投稿都是用的学校信封,地址当然是对外经贸大学,院、系、班级都不必写,因为所有来信都从传达室经过,我的信当然不会送给别人。报刊编辑以为我是大学老师,投稿一般都能刊用,回信写得也很客气。有位编辑说他外甥也在该校上学,麻烦我多多关照。我回信一定一定,事实上哪敢找他外甥?若对方知道我是保安,还会叫我郭老师吗?
2003年农历9月15日,是王建萍二十六岁生日。这天她请我到外面饭店吃饭。因为聊得开心,我喝了一斤白酒,她也喝了半斤红酒!两个人都有点醉了。想到她是四川人,我是江苏人,现在都在北京打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饭店上面便是宾馆,王建芳说她开了房间,今天不打算回校了。校里有员工宿舍,平时她和几位扫地大妈宿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夜的夜色太美她太温柔!吃过饭后我们一起到宾馆的阳台上赏月。旅客们吃过饭后都上床睡了,阳台上只有我们两人。我们静静地凝望着夜空,看明月在云中穿梭,月光柔和地洒在身上。远方传来缥缈的歌声,我们一起感受“月中清露点朝夜”的美丽。
半夜过后,我准备回校睡觉,王建萍羞涩地说:“学校十点关门,你现在进不去了,就在这里睡吧。”
于是我进了她开的房间,我先洗澡,洗完后躺在床上休息;陈建萍接着去洗。当她洗完出来,我不由一下子呆了。只见她如描似削身材,怯雨羞云情意。最是那回眸一笑,更显得风情万种。她主动吻了我一下,并且叫我大作家。我控制不住自己,一下子将她搂进怀里。
这时候月光照进房间,我们俩相依相偎,对着十五的月亮发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我们就在北京打工,她不去江苏,我也不去四川。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拥有自己的天空!
对外经贸大学开放式管理,任何人都可以进出校园。大部分都是老师、学生以及学校员工;也有少部分小偷混进学校。学生丟失手表、手机的情况比较严重;笔记本电脑也时有丟失。领导让我们加强巡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汇报!
这天,一位女同学捡到一只诺基亚手机,十分高兴地交给我们。小吴表示感谢之后,立即将手机关机放到袋里,然后在窗外小黑板上写上一则招领启事:
今有同学捡到一只手机,请失主前来认领。
半小时后果然有人前来认领,小吴将自己用的手机拿给他看。失主一看不是,失望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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