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什麽...
谁能想到,未来会是这样?
「洛克……」
罗根将一片香肠塞进嘴里,咀嚼着那种陈腐的味道,「如果你还活着……如果你看到你儿子把给加拿大改名洛克王国……」
「你会不会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
哼唧哼唧地吞咽完这顿令人作呕的早餐,罗根抓起那顶破旧的牛仔帽扣在头上,推开了木门。
今天的阳光依旧好得让人想自我了断。
他扛起锄头,走进了那片足以淹没他的金色麦海。
日复一日。
年复一年。
直到……那个声音。
那个脚步声。
罗根停下了挥锄头的动作。
他听到了麦丛被拨开的声音。
那种节奏,那种气息……
不像是巡逻的机械守卫,也不像是偶尔迷路的野生动物。
有人来了。
迷路者?
罗根压低了帽檐,心里并没有太多波澜。
在这个被遗忘的角落,偶尔也会有想不开试图穿越边境的傻瓜。
作为曾经的英雄,他还是保留了最後一点底线。
劝那个倒霉蛋赶紧滚,别让某个金发恶魔发现,这是他在这片炼狱里唯一能做的善事。
「迷路者……」
「我不知道你是怎麽掉进『洛克王国』这个鬼地方的。」
「但既然来了,就赶紧跑!往西边跑,那里有个漏洞……」
「不要让那个家夥发现你上了岸,不然你会……」
「我会?」
一个声音轻飘飘地传来。
罗根的动作凝固了。
这声音怎麽有点耳熟?
他擡起头。
想看看是哪个倒霉蛋。
他擡起头。
想看看是哪个倒霉蛋。
然後。
他的视线被烫到了。
在那片耀眼的金色麦浪之中,站着一个身影。
那头比阳光还要刺眼的金发,那身虽然沾染了些许尘土却依旧透着昂贵质感的西装。
还有那双……
红色的瞳孔。
轰——!
罗根脑子里的某根弦,又断了。
那些被羞辱的记忆,那些被当成狗一样戏弄的日日夜夜,那些死去战友的哀嚎……
在这一刻,全部化作了实质的恐惧,和比恐惧更强烈的...
杀意。
「?」
那个金发青年似乎愣了一下,发出了一个疑惑的音节。
但这在罗根听来,那就是最恶毒的嘲讽。
那就是死神的低语。
「天生邪恶的……肯特小鬼!!!」
罗根吼了出来。
每当那家夥来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总是无法控制自己,无法让自己变成一个种地的老农。
他是金刚狼。
是一只被逼入绝境、哪怕咬断自己爪子也要撕下敌人一块肉的...
野兽。
锵——!
刚切完香肠还没来得及擦的钢爪,再次弹出。
带着老燕麦和陈年萨拉米的酸味,更带着一个男人尊严与疯狂。
「老夫这就把你……剁成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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