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院的空地上,罗晓军正蹲在那辆即将出发去火车站的吉普车旁,检查着轮胎。他身上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工装夹克,脚边的行李袋很瘪,看起来不像是个身价几百万的老板,倒像是个刚下工的钳工。
“都安排好了?”罗晓军听到脚步声,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
“嗯。”林婉儿站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我看上了新界北边的那几块荒地,打算趁低吸纳。以后哪怕不做工厂,拿来盖仓库也是赚的。”
罗晓军笑了。
那种笑不是客套,而是发自内心的欣赏。
“我就知道你会盯着那块肥肉。”罗晓军从兜里掏出一盒烟,想了想又塞了回去,“周生那帮老钱,眼睛只盯着维多利亚港的海景,根本不懂土地的逻辑。婉儿,放手去干,钱不够我再想办法。”
“钱够。”林婉儿抿了抿嘴,“你在京城那边……小心点。毕竟人生地不熟。”
“放心,我是去送钱的,又不是去抢钱的。谁会跟财神爷过不去?”
罗晓军说着,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怀里的内兜摸索了一阵,掏出一个巴掌大小的纸盒子。
盒子是用废弃的硬纸板折的,上面还印着“电解电容”的字样,简陋得有些寒酸。
“给你的。”罗晓军把盒子递过去。
林婉儿愣了一下,接过来打开。
里面躺着一块表。
确切地说,是一块没有任何牌子的电子表。表壳是用一块废旧的黑色工程塑料打磨出来的,边角处理得还有些粗糙,透着股手工的笨拙感。表盘不是常见的液晶屏,而是几根极细的红色发光二极管组成的数字阵列,在这昏暗的灯光下,闪烁着一种诡异的科技感。
“我在废品堆里翻到了一块军用的晶振,频率特别稳。”罗晓军挠了挠头,语气难得地有些局促,“市面上的电子表,一个月大概会有两分钟的误差。但这块,我调了三个晚上,一年误差不会超过五秒。”
林婉儿伸手摸了摸那块表。
冰凉,粗糙,却沉甸甸的。
她翻过表盘,借着吉普车的车灯,看到背面的塑料壳上,用烙铁歪歪扭扭地烫了四个字。
因为是手工烫的,字迹有些发焦,甚至可以说是丑。
——不负韶华。
林婉儿的鼻尖猛地一酸。
这四个字,比那什么瑞士名表上的钻石要重得多。在这个不仅缺芯少魂,连块好钢都要看洋人脸色的年代,这块用废料拼凑出来的、走时精准的“丑表”,就是他们这群人的缩影。
哪怕满身泥泞,也要在时间的缝隙里,争分夺秒地杀出一条血路。
“好丑。”林婉儿笑着,眼角却泛起了水光。
“丑是丑了点,但皮实。”罗晓军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耐摔,防水,电池能用三年。带上它,帮我看好这个家。”
“嗯。”林婉儿把表戴在手腕上。黑色的表带衬得她的手腕格外纤细白皙。
远处的火车站传来一声悠长的汽笛声。
“走了。”
罗晓军没有多余的废话,转身上车。车门“砰”地一声关上,吉普车喷出一股黑烟,颠簸着冲出了厂区的大门,很快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林婉儿站在原地,看着车尾灯消失的方向,久久没有动。
直到手腕上传来一阵极其微弱的震动。
她低下头。
那块“丑表”上的红色数字跳动了一下,到了整点。
“不负韶华。”
林婉儿轻声念了一遍,随后猛地转身,快步走回那间闷热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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