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有过一对红钻耳环,但色泽和纯度都不如这颗,差远了。
“餐厅那次‘求婚’不算,”陆山南慢慢地道,“你也说过,那次像在做经济报告。”
“所以我一直想重新求婚。”
“原本想的是,在接你回家的飞机上求婚,在几万米高空,那样更浪漫,你也应该会更喜欢。”
“不过现在这样也还不错。”
“你说我不够温柔,不够浪漫,没有别人家的老公对老婆那么好。可能真的是吧,但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有未婚妻,该怎么做才是最好的,我还不太知道。”
“不过我们日子很长,你再看看,我会进步的。”
“……”隋春归早就忘记要说什么了……
他站在满舱的玫瑰与珠宝之间,神情依旧是那种淡淡的、从容的、好像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样子。
但她认识他够久,早就能从他微微绷紧的下颌线里看出他此刻的紧张。
一个连收购数百亿公司都面不改色的男人,此刻在紧张。
隋春归忽然觉得,其实根本不需要什么红钻戒指,也不需要这一整机舱的珠宝和鲜花。
仅仅是他这副样子就已经足够。
她想要的,也只是,他有把她当成最特别的人、最该花心思对待的人、心里最放不下的人,就好。
可能是亲眼看着那个曾经爱过母亲的男人,如何一点点把母亲推开、架空、抛弃,所以隋春归从小就学会一件事——想要的东西,必须自己去抢,等着别人给你,那就会什么都得不到。
对遗产是这个行为准则,对感情也是。
她和陆山南之间,一直都是她主动,她看起来强势自信,其实心里一直存着一份隐患,那就是害怕这一切都是自己强求来的,实际上陆山南并没有那么喜欢她。
她这几天的情绪,说白了,就是看到原来真的有男人(薄聿珩)可以那样毫无保留地爱一个人(应如愿),而陆山南没有这样过,所以越发确定陆山南其实并不喜欢她。
可是现在知道,他也很为自己花心思——觉得餐厅的求婚太简陋,便想补给她一个正式的仪式;在他心里她是热烈张扬的弗洛伊德玫瑰,所以准备了一飞机的鲜花;在世界各地收集好看的珠宝,还用最珍稀的红钻当求婚戒指。
陆山南那样的人,如果不喜欢她,怎么会这样大费周折。
他根本就是超爱!
隋春归心动不已,这些天的坏情绪一扫而空,用一种挑剔又娇嗔的语气说:“求婚要下跪的,陆不懂事长,你的流程不合规!”
陆山南看了她一眼,然后真的单膝跪了下去。
姿势很标准,脊背挺直,一只手托着那枚戒指举到她面前,另一只手自然地搭在膝盖上,深灰色的西裤布料在膝盖处绷出几道折痕。
他仰起头看她。
日光从每一格舷窗照进来,将他的五官映得格外清晰,那双眼睛褪去了平日里所有的淡漠和疏离,此刻清朗的天色。
“春归。”
他第一次这样认真地喊了她的名字,嘴角微弯,说得坦荡。
“这里是港城,港城会把‘我喜欢你、我爱你’说成‘我中意你’,意思是情有独钟,代表着专一和真诚——我中意你,嫁给我,好不好?”
隋春归的眼眶终于兜不住了,一滴眼泪从她的眼角滑下来。
好丢人……她飞快地用手背抹了一下,吸了吸鼻子,然后伸出手,纤细的五指张开,递到他面前。
“早这么坦诚不就好了,害得我胡思乱想……尺寸要是不合适,我还是会生气的。”
陆山南将那枚红钻戒指从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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