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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8章 开除警告?法学院长竟是压力怪!(2/3)

br>    吴敬的表情,再次严肃起来。

    “我问你们,你们现在,除了是清北的学生,还是什么身份?”

    四人都没有说话。

    “是404律所的合伙人,是律师。”

    吴敬替他们回答了。

    “既然是律师,就该知道,有些案子,能接。有些案子,不能接。有些浑水,能趟。有些,沾上就可能粉身碎骨。”

    他的话,意有所指。

    林默的心头,又是一紧。

    “所以,我需要知道,你们到底有没有资格,有没有能力,去接下这个案子。”

    “如果没有,那所谓的退学,就不再是玩笑。”

    “因为接下这个案子,比被退学,要危险得多。”

    吴敬说完,从面前那四个档案袋里,抽出了最上面的一个。

    不是递。

    也不是放。

    而是用手指,轻轻地,在光滑的桌面上往前一推。

    牛皮纸档案袋,无声地滑过桌面,精准地停在了林默的面前。

    “看看吧。”

    林默没有立刻去拿。

    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

    一个案子。

    一个比退学还危险的案子。

    一个需要院长和王启年联手,用这种方式来“测试”他们的案子。

    这到底是个什么案子?

    “怎么,不敢看?”王启年在一旁用激将法。

    林默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然后伸手,拿起了那个档案袋。

    入手很薄。

    说明里面的材料并不多。

    他拆开封口,从里面抽出了几张A4纸。

    第一页,是一份个人信息。

    姓名,年龄,学号,法学院大三学生。

    照片上的女孩,很清秀,但满脸都是怯懦和不安。

    林默继续往下翻。

    第二页,是一份案情简介。

    民事案件。

    案由很简单,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林默快速地扫着。

    “吴院长。”旁边的陆衡,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他的语调里带着一丝毫不掩饰的烦躁和不解。

    “一个交通事故的案子,能有什么危险的?”

    “没钱请律师,学校出面,找法律援助中心不就行了?再不行,我出钱,龙城最好的律师,随便她挑。”

    在他看来,这简直是在浪费时间。

    “你要是觉得这么简单,你现在就可以走了。”吴敬看都没看他,只是盯着林默。

    陆衡被噎了一下,气得不想说话。

    林默的视线,却停留在了案情简介的最后几行。

    原告,六十岁老人。

    被告,法学院大三学生。

    事发经过:被告骑共享单车在校内行驶,与步行出图书馆的原告发生碰撞,原告倒地,骨折。

    后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共计二十万元。被告拒绝赔偿,声称是原告自己撞到了她的车上。

    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

    林默看到这里,终于明白了吴敬口中的“危险”是什么。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事故案。

    这是一个典型的,有可能是自己上一世引爆全网舆论的“扶不扶”问题的翻版。

    是大学生撞了老人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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