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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让你代理公诉?你当刑诉法是我写的?(2/3)



    王建国瞥了一眼紧张兮兮的陆衡,又看了看林默。

    “有你这个天才律师在这,还需要问我?”

    他端起茶杯,悠悠地喝了一口。

    “你心里没点数?”

    “我心里有数,和我当事人心里有数,这是两码事。”林默的回答滴水不漏,“法律是严谨的,但人心是需要安抚的。从您这位副检察长嘴里说出来的话,分量不一样。”

    这记马屁,拍得恰到好处。

    王建国满意地放下了茶杯。

    他看着林默,沉吟片刻,表情重新严肃起来。

    “行吧,那我就跟你交个底。”

    “这个案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诽谤案的范畴,触及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公诉标准。这一点,我们院里已经有了初步共识。”

    陆衡的呼吸,不自觉地屏住了。

    “所以,只要公安那边的证据链完整,移交过来,提起公诉是板上钉钉的事。”

    “至于量刑……”

    王建国伸出三根手指。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年,是顶格。”

    他顿了顿,继续分析。

    “在这个案子里,有几个非常关键的从重情节。”

    “第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其传播速度和影响力,决定了网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远大于传统犯罪。许倩倩利用网络煽动对立,造成清北大学官网瘫痪,这是第一重。”

    “第二,毫无悔罪表现。她在接受警方问询时,不仅不配合,还攻击警务人员,构成妨碍公务,这反映了她极深的主观恶性,是第二重。”

    王建国的每一句话,都像一颗钉子,将许倩倩的罪名,钉得更死。

    “最关键的,是第三点。”

    他看向林默。

    “你们404律所,干得不错。她那两次诬告的前科,就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证明了,她的行为不是偶然,不是冲动,而是一种习惯性的,利用舆论和谎言来攻击他人的犯罪模式。这是典型的累犯思维,是司法实践中,重点打击的对象。”

    办公室里,安静得可怕。

    陆衡只觉得自己的血液,在一点点变热。

    王建国做出了最后的总结。

    “综合这几点,我们检察院这边如果提交量刑建议,绝对不会低于一个数。”

    他伸出了两根手指,然后又弯下半根。

    “两年半。”

    “如果她在后续的庭审中,依然是现在这种死不悔改的态度。”

    王建国看着陆衡,一字一顿。

    “顶格,判她三年,也完全在法律的容许范围之内。”

    两年半!

    甚至,三年!

    这个数字,像一道惊雷,在陆衡的脑海里炸响。

    他感觉那股从图书馆事件开始,就一直堵在胸口的恶气,在这一瞬间,终于,彻彻底底地,烟消云散!

    他看着王建国,又看了看身旁的林默。

    嘴唇翕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行了。”

    林默站起身,拍了拍陆衡的肩膀。

    “谢谢王叔,有您这句话,我们就彻底放心了。”

    “少来这套。”王建国摆了摆手,“案子还没到我这,我说的这些,只是基于现有情况的专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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