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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诽谤罪的量刑,到底有多恐怖?(2/3)

杀的,是另一个人的社会性生命。”

    他的声音不大,却重重地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陆衡靠在墙上,缓缓闭上了眼睛。

    “好了,复盘结束。”林默的语气重新变得轻松起来。

    “现在,我们来聊聊,做完以上这些事,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他看向镜头,笑容人畜无害。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叫‘情节严重’?”

    他自问自答。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直播间里,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五千次浏览?五百次转发?

    这个标准,在如今这个互联网时代,也太容易达到了。

    “大家可以算一算,许倩倩女士的帖子,浏览量有多少?转发量有多少?”

    “我帮大家统计了一下。”林默贴心地给出了答案,“截止到今天上午十点,全网相关话题的总浏览量,保守估计,超过了十亿次。”

    “转发,破千万。”

    他顿了顿,给了所有人一个消化的时间。

    “所以,‘情节严重’,是板上钉钉的。”

    “但是……”林默拖长了声音,“司法解释里,还有一句话。”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也构成诽谤罪。”

    “什么叫‘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比如,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引发网络暴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许倩倩女士的行为,煽动全网对陆衡同学进行人肉搜索、暴力攻击,导致清北大学的声誉严重受损,在警方介入后,依然散布不实言论,攻击执法机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所以,她不仅是‘情节严重’。”

    林默的手指,在桌子上重重一点。

    “她是‘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

    “对于这种情况,量刑……”

    他没有说下去。

    但那未尽之言,带来的恐惧,比任何确切的数字都更加惊人。

    “三……三年以上?”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诽谤罪了,这是奔着寻衅滋事去的!”

    “天哪,我之前还帮她说话,我不会也……”

    “兄弟们,我先去把我微博删了!”

    直播间彻底乱了。

    恐慌如同瘟疫,瞬间传染给了每一个曾经参与过这场“狂欢”的人。

    林默看着屏幕上那些惊慌失措的弹幕,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这场审判,审的从来不是许倩倩一个人。

    而是每一个,躲在屏幕后面,以为自己可以肆意挥舞道德大棒的键盘侠。

    他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背对着镜头。

    “404律师事务所,代表当事人陆衡,正式向司法机关对许倩倩,提起刑事自诉。”

    “我们不接受和解,不接受调解。”

    “我们只有一个诉求。”

    他转过身,对着镜头,一字一句。

    “依法,从重,严惩。”

    话音落下,整个直播间,鸦雀无声。

    陆衡看着林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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