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了一样,念叨着:“林子!穿过林子就是海边,到了海边咱们就能找到船回去!
这鬼地方不能待着了,再待下去,真他妈都没命了!”
他身上穿着暗黑风的衣服,染着一头红发,明明是男人,却有黑色的指甲油,两只耳朵都打着很大的洞。
他很时尚,用城里的词儿来说可能叫朋克吧,我以前在村里很少见到这么时尚的人。
能够感觉到他热血直冲天灵,不想就这么认命。
年轻人说着,迅速在女人的尸体上摸索了两把,将她裤兜里的钱掏走,在我们眼前摆了摆:“我先找到的,就是我的了哈。
我要穿过林子去海边,有没有人跟我一起?”
可周围人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他立马摆弄了一下上红下黑的头发:“算了,要死先死我一个,给你们打个样。”
说完之后,他转身就跑,瞎子紧忙说道:“你一个人进椰树林很危险的!林子里有本地人在盯着咱们!还说不上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玩儿蛋去!只要老子够快!啥东西都找不上我!”年轻人一边叫喊着,一边朝着前方疯狂跑去。
“妖魔鬼怪,都给爷退!”他大叫着,让院子中那些不敢动弹的人也受到了鼓舞,攥着拳头,死死盯着他的背影,希望他能开个好头。
不管是他的穿着打扮,还是他的行为,我都得承认,他是勇敢的,将那份朋克贯彻到底了。
但是他跑出去的快,回来的却也很快。
跑着出去,飞着回来,而且回来的只有脑袋。
脸上还保持着癫与狂,耳朵上的两个大洞晃来晃去,猩红的血液在天上连成一片血花,地上的砂石也混了血。
而树林中,静悄悄的,他的生命就这么被悄无声息的收割了。
“果然不能触碰禁忌啊!咱们就老老实实先在这里待着吧!等到明天楚赞来给咱们送饭的时候,好好跟他商量商量,看他们能不能大发慈悲,把咱们给放了!”
“可是之前他已经定下规矩了,只要答应留在这里,就不能走了,你们说,会不会只要老老实实待在这里,咱们就能平安离开呢?”
不远处,有人在小声议论。
我们来到这座岛上一个多月了,这是众人相互交流最多的一次。
“怕就怕,楚赞恐怕不会来给咱们送饭了,敢这么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摆明就是撕破脸了,还指望送饭?”我揉了揉脸,无奈的说道,接着起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懒得再理会外面的喧闹,也不顾周围人一直问我为啥这么笃定楚赞不会来了。
我只想赶紧将面具雕琢好,本打算悄咪咪的朝着南边去,将我爸的魂儿找出来,没想到现在乱成了一锅粥。
瞎子跟着我一起进了屋,皱眉问道:“这个女人明明肚子没有任何变化,而且之前还非常自然的跟咱们一起吃饭,她为什么会知道自己肚子里有小孩呢?
还有,她为什么会去找那些人头?是因为发现那些人头,才被降头术灭了口的么?”
我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部小型的摄像机,上面还沾染着黏糊糊的液体,直接丢在了桌子上:“她来到这里根本就不是来打工的,而是跟咱们一样,有其他目的!”
瞎子愣了一下,但很快释怀的叹了口气:“也是啊,肯定不简单,她连蓬莱都知道,没准对这座岛的了解,比咱俩要多。”
摸索着将小型摄影机拿了起来,这东西只有手指肚那么大,能录制,能储存,却不能播放。
“这是从她肚子里掏出来的?”瞎子问道。
我点了点头:“那个文身男拽起两头婴儿的时候,我顺手从胃里掏的,还有你之前不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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