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章 行政诉讼!(3/3)
告出席...
换句话说,省律协这边行政诉讼的律师在基于事实且的确行政违法的事实上来起诉省直行政单位。
那么在龙江省所有的行政单位行政违法的情况下,会造成什么样的恐怖的地震?
一个冷知识,省政府是行政单位。
如果省政府被起诉,根据相关规定,法院传票,起诉副本等资料会送到应诉主体手中,那么省政府的应诉主体是谁?
那就应该是省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进一步细化。
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负责人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当然,其中有个有意思的点,若省长或分管副省长因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可委托相应工作人员。
这里的相应工作人员就是省政府秘书长或者职能部门负责人。
但这里面又有个特殊要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体性事件等案件,负责人必须出庭!
所以到时候的场面就是...省高院的一把审下面的省二把,省政府一把。
真是...热血沸腾啊!
且,这样的手段出来之后,那么背后就必定有人会将这个案子推成最高法指导案例...
省长...那可就遭了老罪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