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嫌弃。
可她没有底气说出来。
一来,她没钱。
二来,她还要靠着“同居”的关系,勾住左天佑,继而让他养着她。
左天佑也没钱,但架不住他有个嫁妆丰厚的冤大头妻子啊。
郑令仪和李羡予不对付了十几年,但有一点,这对表姊妹却有着惊人的统一。
那就是,她们都羡慕王淑贤。
她们两个是庶女,王淑贤却是嫡女。
她们两个都要靠讨好长辈才能过上好日子,王淑贤却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到父母的宠爱,兄弟的友爱。
长大后,王淑贤更是嫁给了他们A城出了名的神童、才子。
虽然新婚之夜就被嫌弃,但,夫妻的名分已经定了,她就是左天佑名正言顺的妻子,能够合理合法的与他共度一生。
出嫁后,丈夫嫌弃,婆家却供着、哄着。
她有钱啊!
她的娘家还疼爱她。
她的弟弟,更是不止一次的跑到左天佑面前,为她出气。
在民国,一个女子,能够像王淑贤这般,已经是十分有福气。
郑令仪、李羡予等一众女孩子,都无比的羡慕、嫉妒。
正常人即便羡慕,也只是远远看着。
而对于郑令仪这种习惯了争抢的人来说,羡慕过后,便是想要抢夺、代替!
就算不能达成,也要想方设法的让王淑贤的人生没有那么的圆满——
嫁个好丈夫又如何?
我便抢走他,代替你!
没有穿书女,只是郑令仪本尊,她对王淑贤也有着莫名的敌意。
因着这份敌意,郑令仪甚至不惜“损人不利己”。
哦不,也不能算是“不利己”。
她至少得到了左天佑的爱,还能通过左天佑花用王淑贤的嫁妆!
“我的便宜表姐,堂堂王家大小姐,想必你怎么都不会想到,有朝一日,我这个被人轻贱的庶女,会花你的钱、睡你的男人吧。”
存着这样的心思,郑令仪赖上了左天佑。
原本,她是应该去F国的,她喜欢画画,而F国的美术远比M国更好。
但,她还是选择了M国,为的就是追随左天佑,最终拿下他!
这栋位于大学附近的二层小院,便是郑令仪与左天佑的“爱巢”。
“家”被嫌弃了,嫌弃的人,还是她从小就讨厌的李羡予,郑令仪如何能忍?
暗暗吐出一口气,郑令仪最短时间内平复了心情。
“表妹既这般嫌弃,我们也不能委屈你。”
郑令仪嘴角挂着冷笑,“只是,表妹初来M国,人生地不熟,似乎除了借住在我们这里,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去处吧!”
林羡予笑了,得意又张扬:“初来乍到又如何?表姐,只要有钱,难道还租不到好的房子?”
说到这里,林羡予似乎想到了什么。
她猛地捂住嘴,上下打量了郑令仪一番,才又说了句:“莫非,表姐没钱?所以只能赖在拐了好几个弯儿的表姐夫这儿?”
“咦?表姐,你跟淑贤姐的丈夫同居,这件事,郑家、左家知道吗?淑贤姐知道吗?”
林羡予完全没有给郑令仪留面子。
抢男人算什么本事?
抢钱、抢饭碗,才是真大女人!
“李羡予!你胡说八道什么?都是亲戚,身在异国,本就该相互扶持!”
林羡予疯狂输出了一大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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