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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高兴太早了(2/2)

br>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换言之,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研期内违反相关规定了,或者违法了,那没什么好说的,直接撤销缓刑,丢进监狱去坐牢。

    也就是说,

    缓刑犯就相当于脑袋顶上时刻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不知道啥时候,突然,啪就掉下来给你戳个对穿。

    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啧啧啧,不亲身经历一遍,那是体会不到个中滋味的。

    关键缓刑的时间还贼长,一般会比实刑更长,最起码不会少于实刑。

    比如,

    实刑两年,缓刑三年,也就是判二缓三。

    实刑三年,缓刑五年,这就是判三缓五。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缓刑犯的日子,那是一点都不好过。

    现在这些逼样的在这儿沾沾自喜,嘚嘚瑟瑟。

    等它们真正体会到,就知道是什么滋味儿了。

    ......

    不得不说,这次的案子,着实能体现出张伟的个人能力和专业素养。

    虽然对手很强大。

    案子也很难办。

    但是在张伟的努力下,不少被告其实还是赢得了相应减刑的。

    比如徐忆雪吧,以它的情节,判个三年有期徒刑那是一点问题没有,不过在张伟的努力下,成功减刑三个月。

    千万别小看了这三个月。

    说起来好像时间很短。

    但如果你身在监狱,你就知道,别说减刑三个月,哪怕只减刑三天,都是天大的惊喜。

    不少人的刑期有所减少。

    不少人由实刑改判缓刑。

    这些,都是张伟的功劳。

    林北也是首次真正认识到了张伟的实力。

    这老小子,虽然跟罗大状比起来还差得远,但绝对不是小趴菜。

    实力相当不错。

    就是常常欠缺亿点点运气。

    林北都有点心疼这倒霉孩子了。

    ......

    在宣判的过程中,郝春等九人的心跳从始至终就没慢下来过。

    就好像老师拿着卷子来宣布成绩,结果全班同学的卷子都发了,唯独没有你的。

    就问你,慌不慌?

    反正郝春九人是慌得一P。

    它们很清楚,宣判结束之后,法官就该料理它们了。

    要是有证据,无罪释放。

    可若没证据,加刑判决!

    毫无疑问,它们是没有证据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一份份判决书被宣读出来,郝春九人紧张恐慌的情绪,也就越来越强烈。

    终于!

    宣判结束。

    审判庭内的被告人都被法警带下去,签收自己的判决书,然后就按照判决结果进行处理——判了实刑的,跟监狱或者看守所方面接洽移送,判了缓刑的,联系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司法局过来接收。

    很快,

    审判庭内,就只剩下了郝春等九个被告人。

    宛如待宰的羔羊一般,挤在一起,瑟瑟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