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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简直大快人心!(2/3)

能够拉近关系。

    拉近距离。

    而老李对这个称呼也是稍稍诧异,但很快便笑呵呵地指了指林北,摇头笑道:“你啊,总是能给我搞出点新花样。”

    没有指责,没有批评。

    反而是带有几分戏谑,甚至隐隐有点鼓励的意思。

    显然,老李对林北的“魔法打败魔法”的做法,并不反对,也不反感。

    警察也是人。

    又不是冰冷的执法机器。

    了解过林北跟对方的冲突始末之后,老李对楼上那奇葩的一家人,是半点好感都没有。

    这种恶邻!

    如果楼下换成其他人……

    不用想,肯定被他们欺负得死死的。

    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

    甚至到最后,只能逼得人家搬出去住,这里的房子拿去出租,或者直接卖掉。

    没人能受得了这么恶心的楼上。

    没办法,遇到这种摆明了就不讲理,并且不要脸的人,能咋办?

    跟它们比下限?

    跟它们比无赖?

    一般人远远不是对手。

    只能被欺负得越来越过分。

    还好,林北是个硬茬子。

    非但没有半点退让,反而还是正面硬刚。

    并且,他选择的办法也是行之有效的。

    你在楼上制造噪音折腾得我没法睡觉?

    刑!

    那咱就来一个以魔法打败魔法,以贱人之道还治贱人之身!

    不但从自己家里反击,而且还租下了楼上的隔壁,以及楼上的楼上。

    主打的就是一个立体环绕声尊贵享受。

    同态复仇?

    以暴制暴?

    林北表示,小了,格局小了!

    光是一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可是远远不够的。

    咱要的,必须得是加倍奉还!

    你打掉我一颗牙齿,我就打碎你满嘴的牙!

    你从一个方向噪音干扰我,我就从三个方向好好反击你!

    看谁更厉害!

    说实话,林北的这种做法,从官方的态度,或者说,从社会更加提倡的价值观来说,是不支持的,甚至是反对的。

    面对不法侵害,更提倡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跟不法侵害人作斗争。

    但是吧……

    有些情况下,法律武器不适用。

    就好比这次的噪音问题,报警有用吗?

    确实有用。

    但很有限。

    因为这不是严重恶劣的犯罪行为,只是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警察是不能对楼上采取什么强制措施的。

    只能是批评教育。

    可……

    你想啊,楼上都能干出那种故意深夜噪音恶心楼下住户的缺德事儿,它们能是批评两句,教育两句就改邪归正的?

    如果能被警察说两句就改掉的人,也干不出这么缺德的事儿来。

    所以啊,报警并不是万能的解决办法,警察也不是什么问题都能处理得很好的。

    在这种情况下,反击,是逼不得已的事情,也是相对来说更有效果的措施。

    而且……

    这种做法显然更加符合“爽文”、“爽剧”的性质。

    谁不喜欢看爽文?

    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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