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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你不但干不掉我,你还得被我干掉。
桀桀桀!
岂不美哉?
......
林北说完后便看向老李道:“李警官,这情况你也看到了,可不是我非揪着不放,实在是对方完全没有丝毫的诚意和态度啊。”
“人家可是真正的硬骨头。”
“拼着拘留也不道歉......”
“那你说,我有啥办法?”
老李点点头,道:“刑吧,既然这样,那这场调解就算是失败了。”
随后看向周朋道:“周朋,你......算了你先好好养伤吧,什么都别想,这个处罚决定我稍后会给你送过来。”
“不过你也别担心,不会现在就拘留你。”
“至少也得等你出院再说。”
调解不成就拘留。
没什么好说的。
其实吧,正常来说,如果单单是在街头发生肢体冲突,外加骂了对方几句,并未给对方造成实质性伤害,虽然严格来说,确实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真的进行行政处罚。
否则就算拘留所多建十倍也不够用的。
只有事件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时候,才会真的行政处罚。
就好比前两天发生的摩托车主拦截并辱骂宝马车主的事儿。
本来就是件小事。
你该咋走你就走呗,非得多次截停别人的车,挑衅。
完了呢,还持续辱骂很久。
并且冲对方以及对方的车辆吐口水。
这还不算完,最后那摩托车主竟然把视频发到网上去曝光,似乎是想网暴宝马车主。
结果......
到头来竟然变成了网暴自己。
都是骂他的。
而且因为事件影响进一步扩大,摩托车主也是喜提行政预留。
你说这不是自己作的么?
周朋这事儿也差不多。
发生轻微剐蹭,又没多大影响,老老实实认个全责走保险,啥事儿没有。
非得犟。
你说你犟就犟呗,顶多也就是扣分罚款。
结果呢?
还非要动手......
这什么性质?
这叫恶意打击报复!
前脚发生剐蹭,你后脚就打人家,这是不是报复?
林北前脚举报完,你后脚就打人家,这又是不是报复?
双重报复!
虽然情节不严重,后果不严重。
但性质可就恶劣了啊。
事后更是没有半点悔过道歉的态度,反而愈发恶劣愈发过分。
那没啥好说的了。
如果调节成功倒也罢了。
既然调解不成,就拘留呗。
......
现在事情有了结果,林北自然也就不会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跟老李说道:“李警官,既然事情都结束了,那我就先离开了,后续如果有什么需要我配合调查的,我随叫随到。”
说完,林北拔腿便走。
结果......
有人却拦住他,不让他离开。
郑婉宁!
他“哒哒哒”踩着高跟鞋跑到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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