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来小说网

第四章第三十六节 大小姐生日(四)(2/4)

拥抱,嘴里什么话也没说,但心里头是说了好几声谢谢。

    晶晶,我知道,我提到需要钱的时候,你又会寄钱给我。这次,真的不用。小可学费的事已经解决了。

    有了忠华的帮助,再加上我的工资,还有院长亲生女儿寄回来的一笔钱,一共加起来三份,足够了。

    所以,你千万不要再寄钱过来,不然,我会生气的。

    趁着有两个月的假期,小可去了离家不远的餐馆打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勤奋,她赚了一点钱,不是很多,但作为头几个月的生活费是足够的。

    我告诉小可,进入到大学,如果有多余的时间,可以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去外面赚点外快。但学习是最重要的,我可不愿看到她为了谋生,荒废学业。

    小可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我想我说的话,她会放在心里头的。

    院长说,一定要为小可庆祝。

    于是我们将庆祝的日子,选在院长七十大寿那天。

    因为院长的亲生女儿,在国外忙着做生意,抽不开身回来为他庆祝。所以我们决定,一定要把这天的庆祝,办得热热闹闹。

    吃饭的时候,我们拍了一张大合照。

    照片是我拿去照相馆洗的,我让老板帮我多洗一张。

    两张照片,一张院长挂在了墙上,另一张我就寄给你了。

    最后,我要跟你讲一下,上次你收到的信,我还没有写完。

    那次,我将没有写完的信,放到信封里头了。

    忠华以为我写完了,就帮我寄了出去。

    所以,上次那封信它是不完整的。

    晶晶,你在海的那边过得好吗?无论怎么样,你都要照顾好自己啊。

    教官秀义

    X年九月五号

    一张照片,一封信,晶晶待在自己的屋中品读了好久,一直都没有出来……

    到了晚上十一点钟,大小姐还是没有想睡觉的念头。

    大小姐便去敲晶晶的房门,喊她同自己一起出去吹吹海风。

    大半夜的不睡觉,出来吹海风,恐怕只有大小姐才有这种情致,晶晶奉陪,也穿上运动服出来看风景。

    出来后,大小姐问晶晶,“正大老板对我这么好,我是不是要为他做点什么,来感谢他呢?”

    “父女之间不需要什么感谢。”晶晶回答道。

    突然,大小姐看到海上不远处有一个漂浮物体,便指着它,对晶晶说道:“看,那是什么?”

    晶晶打开手里带着的手电筒,眺望说道:“好像是一个人。”

    “把他救上来。”大小姐下命令。

    晶晶听命,将手电筒交给大小姐,跳下海救人。

    把人救上来后,大小姐和晶晶才发现,她们救上来的人是郭致林。

    大小姐蹲下身子看清是何人后,说一句,“是他?一个警察?”

    晶晶摸摸郭致林脖子上的动脉,有搏动,还没断气,便问道:“我们要怎么处理他?”

    大小姐挺直身子,双手叉腰,悠悠说一句,“杀了他?”

    晶晶瞪大眼睛问道:“杀了他?”

    “我问你,是不是要杀了他?”

    “为什么要杀他?”

    “你救的他,要他生,要他死,你说了算。”

    “我是听大小姐的话才救的他,所以救他的人是大小姐。”

    “如果人是我救的,那就杀了他。不然的话,就把他丢回大海,喂鱼。”

    “为什么?”

    “因为他是警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