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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4章 原来这么回事(2/2)

程时一直不太喜欢在港城开车,街道太窄,人多车多,而且还很多拐弯跟上下坡。

    陆文渊却很喜欢在港城开车。

    每次来,如果没有司机,就是他开。

    到了饭馆,里面竟然还有好几个客人。他们两这长相、身高和穿戴,一下车就吸引了无数路人的目光。

    这个店也经常有影视明星来吃饭。

    旁边那一桌应该是坐写字楼,所以穿着中规中矩的平价西服。

    角落里还坐着几个带纹身的壮汉,一看就是黑社会。

    港城就是这么奇妙的地方。

    虽然阶级分明,却能坐在一起吃饭。

    那几个黑社会不停回头看程时他们。

    几十万的手表,几十万的衣服。

    这么年轻,要是本地富二代,他们不可能不认识。

    那就是外地来的富二代或者傍富婆的凯子了。

    这种肥羊,挨了打都不敢反抗。

    警察都懒得管。必经连恶性犯罪都管不过来。

    他们吃完,交换了眼神走过来,说:“小白脸,又从哪个富婆那里捞了一笔。请哥哥们吃顿饭怎么样?”

    其他几桌一看这情形,忙起身付了钱走了。

    程时:“别来烦我,老子今天心情不好。”

    领头那个:“你小子活腻了吗?敢这么跟我们说话。”

    老板出来说:“大哥,给个面子,让他们吃完饭再说。”

    能在这里开店的,也是有点背景的。

    黑社会头目伸手点了点程时,威胁意味十足:“我们在外面等你。”

    老板:“两位,不好意思,要点什么。”

    程时跟陆文渊脱了外套,一人叫了一份叉烧加青菜和煎蛋饭。

    荤素搭配,价格不贵,油脂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都充足,是关键味道还好。

    是很多港城平头老百姓,特别是男人喜欢的餐食。

    几年后,因为港城明星的一个电影,这道美食多了个高大上的名字“黯然销魂饭”。

    从此传遍祖国大江南北,成为港式茶餐厅菜单上必有的菜式。

    陆文渊说:“这家叉烧偏肥,却更香软。太瘦了就会比较柴。”

    程时:“嗯,偏甜。溏心蛋。”

    陆文渊:“溏心蛋,单面太阳,想做好也不容易。”

    程时其实觉得这家虽然不错,却没有陆文渊说的那么好吃。

    所以,必定不是味觉的差异,而是心理因素。

    是因为什么呢?

    难道以前他跟一个很重要的人来过,后来再没机会。

    肯定不会是朋友和亲人。

    他也没听说过陆文渊身边有什么重要的人去世。

    那就是活着,但是不能见面的人。

    分手的初恋?!

    卧槽。

    没错!!

    程时瞪着碗里的饭:重生前果然只顾着赚钱,

    这么重要的事情,他竟然到这一世才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