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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三年,春,三月二十日,吴藩,扬州城外。
十余骑卷着尘土从楚州方向一路奔至罗城外,大喊:
“十万火急,速速避让!”
说完,这十余骑便从北门直奔子城吴王宅,沿途来不及躲闪,还撞翻了迎面过来的一架步辇。还未等步辇里面的人爬出来,这十余骑就已经狂奔而去。
此时,几个随在步辇左右的仆从吃了一脸灰,见那边骑士们已经走了,这才开始怒骂,然後又将步辇里面的一位老儒拉了出来。
此人正是行军高士宋东阳。
刚刚那一摔,这老头直接扭到了脚,这会一瘸一拐地被左右搀扶到道边,他倒是没和左右一并骂那些人,而是看着那些快马驰奔的方向,若有所思。
他认识那些骑士,都是黑衣社的那帮人。
对於大王搞这些特务组织,纯儒自诩的宋东阳是十分反对的。
不过他也就是个後进,在吴藩中也没甚地位,他就算反对了,也是反对无效。
以往黑衣社是比较看不起人的,但还是比较低调的,而像现在这般急匆匆,看来是真出大事了。於是,宋东阳中气十足大喊:
“赶紧回宅!走走走!”
此时,子城内,吴王宅,正厅。
晨光透过雕花窗棂,在略显空旷的正厅地面上投下明暗相间的光斑。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檀香,厅内或坐或站着数人,皆是吴王麾下核心智囊与重臣。
赵怀安并未着王服,只一身深青色常服,外罩半旧皮裘,踞坐在上首宽大的胡床上。
那皮裘颜色已有些暗淡,边缘的毛锋也磨秃了些许,显然穿了不止一冬。
与他身边或绯或紫、佩金带玉的臣属相比,这一身打扮实在过於简朴,甚至有些寒酸。
但厅内无人觉得不妥,反而个个神色恭谨,目光落在赵怀安身上时,皆是发自内心的敬畏。对衣着简朴,赵怀安有自己的执念,甚至是近乎苛刻的需求。
这并非故作姿态,或学那沽名钓誉,搞什麽道德表演,而是根植於赵怀安记忆深处的,流淌在血液里的本能。
那就是好的时候,一定要带着对奢华、繁复、冗余的警惕。
其实,无论是赵怀安前世还是现在,都是苦生活过来的。
而没觉醒的赵怀安,那日子过得就更苦了。
他永远记得霍山那个贫瘠山村里的童年。
粗麻布衣,浆洗得发硬,补丁叠着补丁。
而且一到冬天,地处江淮的霍山就更冷了,那是种钻入骨头里的冷。
而贫穷的他,只能靠一身塞满芦花的破袄和不停的跺脚活动才能抵御寒风。
一年又一年,他手脚上的冻疮是好了又疮,每到冬天是又痒又痛。
所以,赵怀安一直就认为,衣服就是遮蔽身体、抵御寒冷的,不需要什麽花头,仅此而已。後来从军,最初的军服也是粗布,也没什麽浆洗婆婆来服侍,所以身上永远带着汗渍,衣袍上的血污也是洗都洗不掉,到後面都习惯了。
再後来,赵怀安成了什将、队将,有了更好的战袍,但那也只是更结实的麻布、更厚实的衣甲。在军中,你又能讲究什麽?
实际上,军队大部分时候就是脏兮兮的,身上不是敌人的血,就是行军的土。
洗澡?怕是不晓得多少天才能洗上一次。
所以後来,即便赵怀安在军中已经穿上了更保暖的衣袍和袄子,手脚也不再冻疮了。
可身体的冻疮可以好,记忆里的疮口却是怎麽都无法忘记的。
之後,他在高骈的帐下发家,从光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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