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被父亲夸奖,满脸荣光,他拉栓把弹壳从枪退出后说道:
“父亲我还想打枪!再给我几发子弹!”
勇士掏出一发子弹递给少年,却伸手把少年步枪的枪膛闭锁了。
“不能再打了,子弹可是很值钱的,一头羊只能换10发子弹。
这里我只给你一枚子弹,你要好好保存,这枚子弹比黄金还要贵重,它只能射向有价值的目标,拿他来打兔子都是亏的!”
少年从父亲手中接过那枚子弹,子弹的黄铜外壳有些斑驳,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没准是联盟子弹厂里最早出来的那批子弹。
少年握住这枚老子弹,就像握住了什么宝藏。
他将子弹放在贴身的包里,还不放心的用手拍了拍。
勇士将步枪甩到背上,站起身往回走。
“走了回去了,我们必须把牲畜赶到长嫩草的地方,等家里的母羊生了小羊羔,我们就可以拿到别的部落换更多子弹回来!”
少年一听更多的子弹,兴奋的从地上爬起来,他将父亲给自己的步枪甩到背上,跟着父亲往回走。
不过往回走时,他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新牙城。
硬化路面上来来回回都是大车,新牙城边缘又有一堆蒸汽机械在挖掘。
大量人员在城市边缘搞基建,新树立起来的大棚像白色海浪,从城市这边铺到那边。
少年看着这一幕,好奇向勇士问:
“父亲,那座城市里的人好多,我们不能到那边去看看吗?”
勇士哼了一声,眼中对新牙城展露出了极致的厌恶。
“那是一座被兽神唾弃的城市,在那里生活的人不是胆怯的叛徒,就是邪恶的魔物!
你不准到那边去,不然会带来不幸!”
少年有些不理解,不过既然是父亲讨厌的东西,那自己也讨厌!
他朝新牙成呲牙咧嘴,然后跟着父亲的脚步跑回部落中。
之后的几天,这个小部落的勇士们开始安安静静的放牧,少年自然也要帮家里人干活,开始承担放牧工作。
每天少年就带着家里的两头座狼,驱使几十头牲畜吃草。
少年每天背着自己刚得到的枪,尽管这是一把空枪,但他依旧爱不释手。
放羊无聊的时候,他会找个地方坐下,把枪拆成零件,用皮毛不停擦拭,擦好后又组装回去。
他能从这把枪上感觉到一种灵魂,好像这把枪就应该属于自己。
他自己也对这把枪了如指掌,就连上面的钢印以及数字编号都记得清清楚楚。
至于他唯一拥有的那枚子弹,他也会时不时拿出来观赏,把玩。
某天,少年放牧时,他的座狼跑到他身边,朝一个方向发出低鸣。
少年往座狼低鸣的方向看去,是石头小山坡,山坡的顶部居然有一只兔子!
少年大喜,把背上的步枪甩手上,拉开枪栓,将那枚珍藏已久的子弹送入枪膛。
他刚想瞄准,兔子却从石头小坡顶部跳到另一边。
少年失去射击目标,赶忙提着枪追上去。
他一路跑到石头小山坡顶部,四下寻找起来。
没一会儿,他就在石头小山坡前面的草地上发现了那只兔子。
他举起步枪就想打,不过他刚把保险打开,手指搭在扳机上,就回想起父亲说的话。
“这枚子弹比黄金还要贵重,它只能射向有价值的目标。”
少年呢喃了一句,缓缓拉开枪栓,把子弹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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