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次光想着“洗脚”有羞辱性,没想到被旁人碰会如此难受,从脚到小腿,甚至整个身体都是酥麻的。
桑语指尖抓紧床单,暗暗发誓,下次一定不会叫他洗脚了,就改为……捏肩捶背和洗衣服吧。
她看着少年逐渐古怪的神情,应该是羞愤,微微摇头感叹: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殊不知,少年的表情并非是羞愤,而是震惊,震惊于他眼睛里看见的。
落在他手中的那对脚纤巧而匀称,脚踝不盈一握,每一个弧度都恰到好处,恍若艺术家精心雕琢的白玉。
白玉……可这份白,不是以往空洞的纯白,而是莹润的、晶莹的白,被暖黄色的灯光一照,水珠盈盈点缀,像是涂抹着一层细密的金粉。
她的脚趾排列得恰到好处,圆润可爱,涂着淡粉色的甲油,恍若花瓣的剔透。
莹白、金色、粉色……
自从十五岁那年和父母一起遭遇车祸后,傅栩再也没有见过的颜色,重新回到眼前。
他心神震撼,又迫不及待向别处确认。
房间大致都是莫兰迪的粉绿色系,清新而柔和,摆放着小众设计的装饰品。
少女一身纯白睡裙坐在床上,懒洋洋打着呵欠,裸露在外的肌肤比牛奶还白润。
亚麻色的长卷发如云堆积,泛起柔亮的光泽,微张的唇,色泽就如他记忆里春日枝头沾露的蔷薇。
不断耷下的困倦眼皮,微鼓敷粉的脸颊,还有正在嘟哝的红唇,因为赋予了色彩,在他眼里更加鲜活。
为什么会如此?
傅栩心中困惑,手还落在少女脚上就不由自主陷入沉思,指腹无意识摩挲。
桑语实在忍受不住,凶巴巴叫停:“水都凉了不知道啊,赶紧擦水!”
傅栩回过神,拿过一旁的毛巾,而却发现当他的手离开少女皮肤,视野又就慢慢恢复黑白。
他不动声色凝神,毛巾擦上她的脚,指尖有意无意碰上她的肌肤,视野中彩色就像是电视雪花般闪烁。
试过几次后,傅栩已经确认——
只要他触碰到桑语,就会看见彩色,而且持续的时间与触碰时间正相关。
也就是说,他触碰桑语的时间越长,眼睛能正常看见颜色的时间就越长。
傅栩为自己的发现又惊又喜,可慢慢又转为复杂。
惊喜的是为自己终于能正常看见颜色,复杂的是要借助旁人,还是他最厌恶的女人。
他加快动作擦干她的脚后,站起身,淡淡道:“好了,我可以走了吧。”
桑语听出少年语气中的迫不及待,别说她,她自己都有些如释重负。
她骄矜点头:“把水拿到浴室倒了再走。”
“好的,大小姐。”
傅栩维持着毕恭毕敬,利落弯腰端起水盆走向房间里的独立浴室,再出来就听到少女抱怨道:
“真是笨手笨脚的,本小姐以后再也不会让你洗脚了。”
傅栩沉默不言,兀自从她面前走过,又因一句话微顿脚步:“不过以后每晚九点都来给本小姐捏肩捶背,听到没有?”
他捏紧指骨,长眉疏落一片阴影。
以前这大小姐别说让他洗脚捏肩,看他一眼都嫌脏,衣角都不能碰到。如今居然主动让他触碰,也是件新鲜事。
也不知这大小姐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近期要如此“关照”他。
可,若不是这番“关照”,他也不会发现这个秘密。
傅栩收拾好心情,平静应声:“听到了,大小姐。”
桑语满意“嗯”一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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