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来小说网

第三百七十三章:经营许可证(2/3)



    麻是底层平民百姓过冬御寒之物,若不严加管控,难免有奸商在小冰河期的严寒冬日囤积居奇,以高于过往十倍乃至百倍的价格售卖来牟取暴利。

    刘辩对商贾的态度颇为复杂。他愿意扶持商业,但绝不信任商贾的操守。

    商贾重利,其中虽有个别良善,或出于善心或为名声而行善事,但这个阶层大体多是不仁不义之辈。

    松开有形的枷锁,再铐上无形的枷锁,方是御商之道。

    其余盐、铁之物更不必说,前者是生活必需品,后者则除了是军需品外还是农具等所需材料,盐铁官营是绝不容动摇的国策。

    至于粮食,谷贱伤农,谷贵伤民。

    朝廷固然设立了平准仓,以维持粮价均衡,但过往平准仓多次停运的也正是因为运营成本实在太高,是不盈利的纯慈善项目,每年亏损数十亿都是常态,最终难以为继。

    所以朝廷若要长久维持平准仓的正常运营,必须要节流。

    刘辩想不出什么节流的法子,他唯有截流的法子。

    以往,小粮商是直接派出人手从当地百姓手中收取粮食贩卖,大粮商则是通过一批负责从百姓手中收粮的中间商手中收粮。

    大粮商光是某个县的一座分铺,囤聚粮食便有千石,若是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屯粮又岂止万石?

    放眼大汉一百零五个郡国,不知囤积了几百万石粮食。

    而这些粮食即便人手再多也难以从百姓手中收取,百姓也未必愿意将粮食卖给他们,若是交易有了问题,到县府告状都麻烦。

    因此,大粮商收粮往往需要本地的中间商从中斡旋,由中间商从百姓手中集中收取多余的粮食,再由中间商贩卖至大粮商手中。

    如此做法,商贾虽然被赚取了差价,但却节省了时间和人力,而且这部分差价最终会转嫁在买粮的百姓身上。

    如今,市舶司将粮食贸易纳入管控,杜绝了中间商赚取差价。

    至于人力消耗,由各里长、亭长、乡啬夫从有意愿贩卖余粮的百姓家中收粮,按照市舶司在《大汉邸报》公布收粮的价格当场结清钱财,再由官府分发给各大粮商的额度进行分配,不得超过市舶司公布的粮食最高价进行贩卖。

    能以多少价格卖出去,那就全凭本事。

    不过,朝廷允许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商贾持证免费使用漕运体系来运输这些管控商品,并免除对应渡口的关津税,不过陆路关隘的关津税不得免除。

    大汉的关税一度随着休养生息的国策和对商业发展的需求而取消过,自孝武皇帝始,关津税被统一定为“每值千钱,算二十”,也就是2%。

    经过一座关隘或渡口,都要上缴商队货物2%的关津税。

    如此于商贾而言,总体利润反倒是有增无减,否则也不会如此愿意配合朝廷的新政。

    盐、铁、丝、酒亦是由各里长、亭长、乡啬夫从百姓手中收取原材料或成品,亦是准许免费使用漕运体系运输相关商品并免除对应渡口的关津税。

    不过朝廷既然许给了商贾们利益,自然也要定下重罚!

    市舶司鼓励检举无证经营、越界贩卖、销售劣质商品、超额购销、偷漏税等行为。

    若检举属实,检举人无论是商贾还是百姓,市舶司都会视检举情况给予检举人免除一定赋税的奖励。

    至于被检举者,罚金为百倍于违法所得,将面临百倍于违法所得的罚金、暂停营业乃至永久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且本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及三族内亲属的经营许可证及获取资格,也就是从业资格也要被永久剥夺,不再授予,检举者可免罚。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处斩或满门抄斩。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