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极好。”卢淑的嗓音里多了欢喜的情绪:“你,也极好。”
从车厢里丢出来一个荷包。
“你既然想要钱,这钱袋就给你了,若是不够,随时可来林家……只要还有好的诗词,伯母重金买下。”
马车缓缓远去。
白轩打开手里的荷包,简单看了看,除了银票和金子之外,还有一块翡翠玉牌,刻着淑字,显然是个人物品。
旁边伸过来一只不是很干净的小手,白轩手掌一翻,将东西收入须弥戒:“干什么呢,你职业病犯了?”
“见,见者有份。”席卿卿喘着粗气:“之前你没钱我抢不了,现在可算是给我逮住机会了。”
“你也好意思,这是我用诗换来的,你有本事自己去换。”白轩摆了摆手:“看看林家打赏的多痛快。”
席卿卿:“……”
握着拳头咬牙切齿。
……我有这本事还至于去干劫道吗?我直接原地出道,化身文学界新秀,疯狂收割粉丝的玛尼!
她转念一想,自己不行,眼前不是有人行吗?
“你觉得我怎么样?”
“嗯?”
“有没有给我作诗的冲动啊?”
“我倒是有点作呕的冲动。”白轩嫌弃道:“阁下何必惺惺作处子态。”
“老娘今年才十八零十六个月!”
……
马车上。
卢淑轻轻揉捏着自家女儿的脸蛋,搓啊搓。
她在女儿小时候肉嘟嘟的时候就这样玩……因为很好玩。
儿女本来就是当爹当妈的大号玩具。
“夫人,心情不好?”薛氏看的出来。
“倒是没有,心情其实很不错,这孩子眼光好。”卢淑伸出手擦了擦林蕉鹿的口水:“比我好很多。”
薛氏心头一跳。
“你紧张什么,我不过说的是实话。”卢淑靠在软垫上:“文武双全,且在这两道上皆是有所成就,世间罕见,这样的奇才和这丫头定下婚约,都让我为他感到不太值得。”
“小姐也是很好的。”
“但比我十六岁时差远了。”卢淑倒也不是自视甚高,她从小就在卢家的严格教育下长大,十四岁上山见过张真人,得老真人的一句评价后从此名扬天下,十六岁就文名盖一州。
林蕉鹿作为女儿是差了有些远。
卢淑有些羡慕的说:“如果我年轻个二十岁,哪里还能轮到这丫头?”
薛氏有些汗流浃背了。
“我也不是说林冲霄不好,他很好,但得看和谁比较……十八岁的林冲霄,也是个混不吝的。”
卢淑叹了口气:“当初,我是想着迟早得嫁人,不如选个看的最顺眼的,便选了他,想着会轻松些,谁知道他居然逆袭了,而且一路混到了林家家主的位置上,让我也落得不清闲的下场……这林家主母的位置,我是真不想呆着,我更喜欢安安静静做学问,整日勾心斗角计较得失太累。”
“反倒是这年轻人……他给我的感觉,是傲骨天成的干净。”
“没有为名利而奔波的疲惫,他这般人,恰恰是我所期盼的那样,活也潇洒,去也从容。”
“多好的诗啊……你看过他的手没有,那双手天生就适合写字,下次定要让他写一幅字给我瞧瞧……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个剑客呢?若是跟我做学问,将来一定能成为一代大儒青史留名。”
薛氏无言以对。
一首诗就彻底加深加强了卢淑的喜好,自家这夫人的确是好文远胜于武,对有才学者总是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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