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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1章 案件性质大变(4/5)

非常显着的疑点。

    白琳的父母,是不是提前知道了杨树皮的预谋呢?是不是有意纵容,甚至是私底下达成了某些交易呢?

    如果这两人是白琳的养父母,那这个可能性就很大了。

    因为即便是见多识广的周奕,也很难想像亲生父母能干出这种毁了女儿一辈子的事来。

    当然,很难想像并不代表就不存在,这个道理他深刻的理解。

    可他把白琳的户籍档案复印件反覆翻了好几遍,也没找到一个养父或养女的字眼。

    在与户主关系一栏里,写的就是一个字:女。

    也就是说,至少法律上,白琳是这对夫妻的亲生女儿,而非养女。

    不过对於有过基层派出所工作经验的周奕而言,他并不完全相信户籍档案上的记录。

    他听师傅张宁说过,他当初参加工作的时候还是七十年代,当时的户籍资料管理是非常松散的,那时候别说电脑了,打字机都没有,都是他们人工手写的,基层派出所的审核松紧也是因人而异的。

    尤其是很多人甚至都没有户口登记的这个概念,孩子生下来後压根不去上户□,等到了要上学了,才迟钝的反应过来,去派出所补办户口。

    补办的时候,一般也就是让当事人去街道部门出具一张「系亲生子女」的证明就行了,毕竟早年间很多地方都没普及出生证明。

    因此户籍档案上的漏洞很大,也造成了後续很多问题,那都是张宁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亲身体会过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

    就是我国的第一部《收养法》是在一九九二年才开始正式实施的,在此之前,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收养登记制度,收养行为主要靠民间习俗、亲友见证或基层组织开具证明来确认。

    所以在此之前,「事实收养」非常普遍,只要能提供简单的证明材料,甚至仅靠基层干部的口头确认,就有可能在补登户口时将养子女登记为「亲生子女」。

    不过想要确认这点,找派出所恐怕没用,得找她父母生前的亲朋好友才行。

    眼下周奕分身乏术,也没这个时间,他准备回头让倪建荣帮忙,安排人暗中追查一下这件事。

    譬如县局最得力的小王。

    这种事,资料上或许能蒙混过关,但亲属的记忆是不可能瞒得住的。

    一查便知!

    很快,警车就开到了金平镇,由於靠近市区,占了地理上的优势,金平镇的条件明显比云来镇要好不少。

    沈家乐找了个人,问明了派出所的位置。

    等他们到的时候,门口已经有人望眼欲穿了。

    车一停下,一个穿警服的中年男人就迎了上来。

    「是市局刑侦支队的吗?」

    周奕赶紧下车自我介绍。

    「周奕同志,你好你好,欢迎你们来指导工作啊,倪局长指示过了,让我全力配合你们的工作。」对方握着周奕的手亲切地说。

    「请问您怎麽称呼?」

    「哦,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是金平派出所的所长张辉。」

    周奕其实已经从对方警服的肩章上猜出来了,不过还是得确认一下,只是所长亲自等在门口迎接,这倪建荣在电话里到底是用什麽语气说的?

    「张所长,我们不是来指导工作的,只是有一起六年前的案子,需要找你们当时负责侦办的民警了解下情况。

    张辉一听,顿时松了一口气。

    因为倪建荣在电话里不仅没说清楚到底什麽事,那语气更是像出了什麽大事一样。

    所以接完电话他就坐不住了,早早地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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