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不高,但字字清晰,带著一种程式化的冷静。
他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证件,在两人眼前快速亮了一下:
深蓝色的封皮,警徽,以及海定分局的字样。
「我们是海定分局经侦支队的。」男人的目光在宋哲和马荣惨白的脸上扫过,没有任何情绪波动,只是陈述事实,「二位涉嫌刑事犯罪,现依法对你们进行口头传唤。请配合我们回队里接受调查。」说完,他看向旁边那名敦实的同事,微微点头。
后者上前半步,声音同样平稳但不容拒绝:「请交出你们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以及隨身行李。这是法律程序,请配合。」
机场喧囂的背景音仿佛瞬间被抽离,时间在宋哲和马荣的感觉中停滯了。
周围依旧是人来人往,广播依旧在响。
但这一切都成了模糊而遥远的背景板,只有眼前这两张没有任何表情的、代表国家暴力机器的脸,和冰冷清晰的涉嫌犯罪几个字,重锤般狠狠砸碎了他们关於財富、关於未来、关於「谁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的所有幻梦。
宋哲脸上的血色褪得乾乾净净,嘴唇动了动,似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狠厉:「刘……他们无法无天了是吗!凭什么!为什么!」
「就因为她有钱有势吗!就可以欺负平民百姓吗!」
其实他最想问的是为什么,如此场面下,做贼心虚一路的两人都自然而然地预知了即將到来的一切。金莲更是双腿一软,若不是旁边的便衣民警眼疾手快扶了一把,几乎要瘫倒在地。
两人手上的卡地亚戒指隨著手指剧烈颤抖,折射著机场顶棚惨白的光,此刻看去,已与即將戴上的镣銬,无甚分別。
一般而言,对於此类已有初步证据线索、且犯罪嫌疑人已到案的案件,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传唤、讯问。根据刑诉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別重大、复杂,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宋马二人涉嫌的职务侵占案初步掌握的金额和情节,加之其有明显串供、转移资產的风险,有关部门在初步讯问、固定基本证据后,极有可能直接做出刑事拘留的决定,並报请检院审查批准逮捕。也即他们將面临至少数月、甚至更长的羈押,等待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
那纸被两人视若珍宝的离婚协议,在刑事犯罪事实面前的效力与签署的自愿性,都將受到最严厉的司法审视。
人身受到限制,也当然地没有了再炮製黑料,毁灭证据的能力。
与此同时,北平某別墅客厅,朱金陵正將一份份文件摆放在面色憔悴、但眼神已不再全然涣散的王保强面前。
后者是和潘金莲、西门庆前后脚到的北平,主要是回来保护工作室公章,以免被高级商战。朱律师详细解释了目前案件的进展,控告的罪名、依据的证据,以及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情况就是这样,目前安排得非常周全,证据扎实,公安也机关反应迅速。」
「现在你需要以被害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署这几份委託手续,正式委託后续的代理律师参与诉讼,行使你的权利。」
作为被害单位的法人,保强可以委託律师参与公诉,这本身对公诉机关也是一种查漏补缺,比如有些罪名公诉机关认为不成立的,律师可以在法检阶段都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
说白了,就是替被害人「监督」检院的审查起诉过程並参与诉讼,这里的监督当然是打引號的,因为能发挥的作用有限,但问界的首席法务又不大一样了。
王保强默默点头,在需要签名的地方一一落款。
最后一个名字签完,他放下笔,仿佛卸下千斤重担般吐出一口气,灰败的脸上终於有了一丝活气。他眯著眼,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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