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多启发。
是啊,刘伊妃或者她的团队以任何形式、无论是公开声援、私下提供法律援助、还是通过工作室表达关切)介入此事,哪怕姿態再「公正」,都立刻会被舆论解读为「偶像下场维护网暴他人的粉丝」。
之前所有关於刘伊妃「不食人间烟火」、「清高自持」、「专注作品远离是非」的形象会受到严重衝击。
对手可以轻易地將话题扭转为:「看,所谓的佛系女神,其实也在暗中关注粉圈撕逼,甚至不惜为触犯法律的毒唯」站台。」
这等於主动將粉丝行为与偶像责任的绳索套在了自己脖子上,给了其他方面的绝佳攻击藉口。
最后问界当然可以凭藉行业控制能力捂嘴,但结果归结果,过程难道杨蜜就没有获益吗?
但刘伊妃如果不闻不问呢?
林薇不是普通散粉,她是后援会副会长,是多年铁桿,是那种会自费组织活动、熬夜写文案、
在无数次风波中坚定守护的核心骨干。
对於任何明星的粉丝体系而言,这类粉丝的能量和凝聚力不容小覷,她们某种程度上是粉丝社群的定海神针和精神领袖,即便可能这位粉丝自己都想和偶像切割,但后者的不闻不问,也会伤了很多粉丝的心。
这种局面,本质上是將一个充满道德、法律、人情和舆论风险的炸弹,通过一个粉丝的渠道塞到了小刘一方的怀里,无论接还是不接、甚至只是拿著,都有可能被扎伤,確实很不好处理。
杨蜜越讲越欢快,也越讲越紧张,因为即便自己这一次確实从没想过和前闺蜜牵扯上关係,但如果真的这么操作了,最后这位粉丝能不能善终不知道,自己也可能危险。
虽然刘伊妃也好、路宽也罢可能这一次是不讲道理地炮製自己、以势压人,引起舆论的反感,但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啊!
他们是公然袒护、丧失道德、引起爭议不假,但自己绝对也好过不了。
真的敢这么做吗?
许多金的心情比杨蜜轻鬆不到哪里去,这是一手妙棋不假,但对方「零点五的力」就可以「降自己的十会」,犹记得乐视网前几年的404事件,那是乐视文化第一次企图碰瓷收穫的过年小惊喜。
「还是再斟酌一下吧,蜜蜜。」
其实杨蜜也是这么想的,但这话怎么能从你—一—我的男朋友嘴里说出来呢?
你那张嘴在品尝这帮无耻黑粉所说的臭脚的时候,难道就没有心疼自己的女友被这么多人蚰蜡吗?
一个充满了浓重的异味、甚至可以透过网线与显示屏传递到诸多网友口鼻中的噁心、恶俗的外號,难道要跟著我一辈子嘛!?
杨蜜一张粉脸耷拉下来:「这件事必须要做,但是可以有策略地做。」
女人在搞斗爭的时候拥有毁天灭地的智商:「可以先告,把事情炒起来,但是我也可以第一时间撤回诉讼,说都是误会。」
「对於刘伊妃来说,我是示弱,是屈服,是认输,是投降。」
「但是在外人看来呢?还是她仗著自己的权势顛倒黑白,压服一个被她的粉丝网暴、却在她和问界的侵权下一句话也不敢说的人。」
大蜜蜜逻辑通畅:「本身我就是受害者,说破大天去我们都占理,我占了理也没有不饶人,反而退后一步,难道他们还要赶尽杀绝我吗?」
「以她对自己羽毛的爱惜,不可能做这样的事吧?这么做也绝对不明智。」
娱乐圈的女星撕逼向来凶猛,不过对於杨蜜和刘伊妃这对昔日《神鵰侠侣》的「同事」而言,从很早开始就是前者碰瓷后者了。
这一世是因为小刘的崛起太快、太猛,不讲道理;
上一世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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