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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等守民,这主要就是为犯下大案,但却又罪不至死的重刑犯准备的,同时也是针对一些特殊群体。
譬如,来自幽暗地域的黑暗种族,虽说竞争极度激烈,而且极度恶劣的环境之下,难以诞生出纯善之民,但世事从无绝对。
没有纯善之民,但却有向善生物,身处黑暗,心向光明,这样的智慧生物在幽暗地域或许极度稀少,但还没有到一位都找不到的地步。
这也是泰拉姆斯所要求的,这位在进入地下之后,大杀特杀的幽暗大领主,因为拥有建立势力的需求,所以按住性子,收服了一批勉强看得过眼的黑暗氏族。
可在此之后,他发现有这些种族也并不是全部无可救药,有部分也是因为环境压迫所造就的,后天可以改造。
于是,效忠于泰拉姆斯,同时又想前往地面的黑暗种族,可以获得守民身份,虽然不具备合法的公民身份与相应的基本权利,但金龙法典同样保护守民的人身安全以及个人财产不受危害。
如果是圣龙之民对守民实施不法侵害,其罪责不会因为其两者之间的荣誉头衔与贡献差距,有任何减弱。
荣誉与贡献并不是违法犯罪的资本,更不是侵略霸凌他人的底气,战争功勋可以获得荣誉以及优厚的待遇,但是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特权。
当然,守民的身份同样也是临时性,获得此等身份的幽暗地域生物,只要在十年内,恪守金龙法典,没有犯罪记录,身份自动上升一级,倘若再坚守五年,便是合法公民。
同样的,作为合法公民的幽暗地域生物,其子嗣也是合法公民,这一身份是可以继承的。
不过,再往上的黄金之民以及圣龙之民,两大荣誉身份,却是属于个人终身制,其子女可以享受部分福利,但却不能继承,想要就自己去奋斗。
可是向下,因为违法犯罪而被剥夺了部分公民权利,贬为隶民以及守民的犯罪者,其子女虽然享有公民身份,但是因为受父母的牵连,却是禁止进入行政机构,不过此责罚,仅限三代直系之内,三代之外,不受影响。
“公民荣誉制度,虽然是因为时局所迫出现,但将公民划分出等级,实在是不应该。”
诺亚知道自己的子嗣没有那么大的魄力,在他所建立的秩序基础之上,再添加新的规则。
因为圣龙之地的基本盘太庞大了,在诺亚还存在的情况下,作为临时执政者的圣龙三子,哪怕在名义上掌握了最高行政权力,但这份权利真正运用起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这片土地之上,只有诺亚才能够将自己的意志真正贯彻下去,并且会有无数人为他执行,换成其他人,哪怕是他的亲子也够呛。
仅仅只是移民潮的出现,就让伊利亚德以及泰拉姆斯的执政,出现了许多质疑与反对的声音,这要是再进行深度改革,最终局面一定会闹得很难看。
这项荣誉制度虽然在尽可能地照顾到了各方情绪以及利益,可是问题太大了,也难怪奥菲莉娅不想阐述。
“父亲,我们没有在法律上给予任何龙人之民特权,只是给予荣誉……”
听到自己与弟弟的努力被否决,伊利亚德想要解释。
“阶级的存在与诞生都是必然的,但不应该被写进法典中。
你们推行的这项制度,就在我苏醒之日起,就此废除吧,所有公民,不分高低,哪怕是由功勋而来的荣誉,也不能将公民分成一二三等。”
看到略显躁动,试图辩驳的两位子嗣,诺亚做进一步阐释,并且对他们的这项制度作出部分肯定,
“不过,你们的心血也并非没有可取之处,圣龙之民与黄金之民可以作为终身荣誉称号保留下来,但并不附带任何终身福利。
因公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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