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却是…..”
一个大男人泣不成声。
“却是什么?”易风手里的木柴放进火堆里。
“她在墙上留了字,说是出来找我,被一只突然冒出来的丧尸犬给咬了。她怕连累我,所以…..所以打死了狗,自己投了河…..”
“唉!”此情此景,易风唯有一声长叹。
自己走南闯北,见识过诸多人间悲苦,夫妻离散,生离死别之事,终究还是落在了身边朋友身上。
“那你怎么千里迢迢浪迹到这里,还电闪雷鸣弄出这么大阵仗?”
易风自然明了,一路上人们盛传的雷公电母之说,始作俑者正是雷任。
“翠花虽是投了河,但我死也要见她一面,所以我就抱着这个录音机,沿着河水一路南下。”
“找到了吗?”砍枝叶的狄云隔着篝火搭了一句。
却见雷任耷拉着脸,缓缓摇了摇头。
“我一直追到入海口,也没找到翠花的尸体。从此心灰意懒,了无牵挂,我恨死了那帮畜生,从那天起就发誓要把那帮畜生霹个干净。如此浑浑噩噩,不辨西东,一日日的竟挨到现在”
“这么说,先放歌声引行尸聚集,再弄出漫天的雷光电闪,都是您的杰作!”
狄云傻愣愣的瞅着正端着盒子喝汤的乞丐男子,这大半天的忙活,易风还一直没工夫跟狄云介绍,只说是个失散重逢的朋友。
白天,狄云也是见识过乌云压顶,电闪雷鸣,等受到易风的信号,看仔细了山坡上躺着的野人和怀里抱着的录音机,心里愈发疑云密布,可他压根儿就没把雷电交加跟一个人联想在一起。
这一边砍柴,一边竖着耳朵听易风和雷任说话,越听越是蹊跷,越听越是心惊,见易风又不像在说玩笑话,听到最后更是直接听傻了。
“我的妈呀,真有这种人啊!”
狄云再一次借着篝火的亮光,将对面墙角里的雷任上下好一番打量。
“别大惊小怪。先吃饭,吃完了你给他弄点热水,里里外外都好好洗干净。”易风看一眼狄云,又看一眼身子跟竹竿似的雷任。
自己看来要再去找一身替换的衣服!
长夜漫漫,终于吃了顿饱饭的雷任,濒死之际竟然遇到了易风,上苍给了他奇特的能力,又不让他一死了之,也就心底里与老天爷达成了相互谅解,于是睡得格外香甜。
睡梦里,竟似又回到昔日,一望无垠的旷野里,俊朗的常飞依旧走在最前面,翠花正一手挽着自己的胳膊,一手牵着天语的手,跟在常飞身后,而一脸圆斑的易风正跟赵盾坠在最后面有说有笑。
脚下,一条田野间的鲜花之路,正一路向前延伸而去,渐行渐远,渐行渐宽。
AC228年12月21日,易风遇到雷任的第三天。
日上三杆,易风才带着雷任、狄云,从废弃的电机房里钻出来。
雷任身子太过羸弱,毕竟这招雷呼电的能耐也不是白送的,也有心神损耗。再加上缺吃少喝的时间久了,又难免有些头疼脑热的,在山丘上原本不饿死也得病死。
所以,易风便在这坝上电机房里多留了一日。
既便如此,雷任小体格还是很单薄,走路看着都晃。
好在狄云自行车还在,易风便决定驮着雷任赶路,这速度自然也就慢了很多。
这却便宜了狄云,易风跟雷任说什么,他都听到了。如此一来,易风的真实背景经历信息零打碎敲就入了狄云的耳朵。
这世道,还有比追随一个曾经名扬天下的特种兵更划算的事儿吗?
至少目前没有!
“雷任,今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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