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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陪师妹一起,回落日城!”
这话说得斩钉截铁,一点也不像个傻子。
世间再无风雨楼。便是几个同门之人还活着,也不会有人理会他这个曾经的叛徒。可那又怎样?
连王贤都敢去落日城,他为什么不敢?
薛冰都把选择权交到他手上了,他要是还缩在青龙镇当缩头乌龟,那才真叫傻。
文樱儿眼睛一亮,整个人都活泛了起来。
双手握拳,在胸前用力一挥,像一只得了势的小斗鸡,脆生生地喝道:“好好好!我们一起回落日城,看热闹去!”
这一回,她倒要看看,那个比女人还要妖魅的王贤,究竟能用什么法门,把落日城燕家的公子打得落花流水!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她就觉得浑身舒畅。
古老头低下头,手指在茶碗边沿慢慢画着圈,想着自己跟王贤说的那一番话。
忽然抬起头,看着眼前三个神色各异的年轻人,脸色变得前所未有的郑重。
“此去落日城,你们三人……切莫惹事。”
薛冰闻言,展颜一笑。
她将草帽重新盖回脸上,声音从帽檐底下传出来,带着一种懒洋洋的笃定:“老头放心。我去落日城只是看热闹,打打杀杀可不是我要的生活。”
傻蛋立刻跟着嘿嘿笑:“夫人说得极是!”
文樱儿急得不行,她才不管什么惹事不惹事,只追着古老头问:“何时动身?何时动身?”
老头摇摇头,端起茶碗喝了一口。
薛冰的声音再次从草帽下传来,轻飘飘的,像一片落在水面的花瓣。
“七天之后。”
......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花开花落,花满天。
叶红莲靠在花园凉亭的栏杆上,手里捧着一卷诗书,有一句没一句地念着。
念着念着,便念不下去了。将诗书合上,搁在膝头,目光落在亭外的花园里。
菊花开了满园,金丝缕缕,玉蕊层层,黄的白的紫的,在秋风里摇曳生姿。
桌上摆着果盘,是今早刚买的桂花糕和水晶柿子,她一块都没有动。
果盘边上,搁着一封婚书。
大红的封皮,烫金的字,端端正正地摆在那里,像一枚烧红的烙铁。
这一刻,她等了很久,很久。
从她第一次在落日城的比武大会上见到燕回的那天起。
从少年一剑击败三位同辈高手、回头冲她微微一笑的那个瞬间起,她就知道,自己的心被那个人拿走了。
可真的等到了这一天,婚书就摆在面前,触手可及,她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堵在胸口,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垂下眼帘,纤细的手指在婚书的封皮上轻轻划过。
烫金的字在指尖下微微凸起,写着她和燕回的名字。两个名字并列在一起,用的是最好的松烟墨,一笔一画都写得极尽工整。
打从生下来,她就没学过女红。
别的世家小姐聚在一起绣花、描红、弹琴的时候,她在练剑。
她甚至很少像世家小姐那样去读诗书。
修行是她唯一的喜好。
她可以为了燕回,孤身一人追杀救命恩人,横剑立马,冷面无情,比男人更像个爷们。
可她却连一朵歪歪扭扭的花儿也不会绣。
叶红莲忽然笑了一下,笑容里带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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