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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说话的血——李西闽长篇恐怖小说新作《血钞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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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骏

    第一次见到李西闽,是在上海南京西路555广场的巴西烤肉店里。半生不熟的烤肉上带着鲜红的血丝,让我的“中国胃”至今仍感到恐惧,这种感觉就好像在看一部恐怖小说,比如我手头的这部《血钞票》。

    国内所有出版的恐怖小说我都看过,斯蒂芬·金作品里凡是有中译本的我也几乎都看过。在所有这些作品里,我还从没见过一部像《血钞票》这样与众不同的文本。也许,除了那句“我的血和你的血永远交融在一起”之外,我永远都无法弄清“血钞票”的真正意义。当我第一次读到这张贴在玻璃窗上的血钞票时,忽然感到后背心一阵发凉,我下意识把目光投向了我家的窗户——夜来香的叶子不停地摇曳起来,子夜时分的雷雨正淋漓地打下来,铁色的天空不时被闪电划破。什么叫阅读的境界?我想这个瞬间就算是吧,前提是必须要有一本好书,要正好读到一页能抓得住你心脏的文字,再加上窗外某种特殊的天气,或电闪雷鸣,或大雪纷纷,或雨打芭蕉,这个境界叫什么?武侠书里有四个字叫“人剑合一”,你猜对了,这个境界就叫“书我合一”。

    李西闽始终保持着一贯的写作风格,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叙事角度,当故事的叙述者成为一个“傻子”时,读者们所看到的世界就变得光怪陆离起来。顾晨光眼中的世界显得如此与众不同,五光十色,异彩缤纷,以至于许多在日常生活中被我们忽略的细节,全都清晰地出现在眼前。正如我所尊敬的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同样也是通过“傻子”的眼睛看世界,才会给我们一个精彩绝伦的康巴草原。

    所以,我必须要感谢李西闽,他的《血钞票》给了我们一个另类的角度,不需要惊悸和尖叫,只需在黑夜里反复地回味。可以这么说,李西闽通过一个“傻子”的眼睛,给了我们一扇明亮的镜子,每一个人站在镜子前面,都可以窥见自己的内心——无论是恐惧还是坦白。判定一部恐怖小说是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让读者在故事中发现自我,甚至能够得到某些反思,我想这一点甚至远远超过了恐怖小说本身的意义。

    “这股幽香从何而来?我顺着幽香朝那张大床飘去。我来到了床头,看到了那个双人枕头,我伸出了手掀开了那个双人枕头。我看到一朵鲜艳欲滴的玫瑰花,我禁不住伸手去触摸它,可是在我伸手触及那朵玫瑰花的一刹那,花突然枯萎了。”

    这是《血钞票》的主人公顾晨光的第一个梦。我发现李西闽是如此钟情于对梦境的刻画,就像他早年所写的具有诗化语言的纯文学作品。我不知道李西闽是否读过弗洛伊德,但梦始终是他的恐怖小说重要的一部分,他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了中国式的梦的解析。

    我一直认为,语言是小说的皮肤,尤其对于恐怖小说而言,这层皮肤更加重要——正如《聊斋志异》里的经典故事——《画皮》,我一直认为聊斋故事绝不恐怖,但唯有《画皮》例外。世界上什么最恐怖?那就是隐藏在鲜艳美丽下面的东西。所以,唯美主义的诗化语言,富有画面感的细节勾勒,电影镜头般的感官叙述,这些都构成了恐怖小说不可分割的部分。圈内人都知道,李西闽是出生于六十年代的军旅作家,曾经在各类文学刊物上发表过百万字的小说,也出版过多部长篇小说,这些作品无论是什么题材,都无一例外地充满了诗意的语言。从这个角度来说,李西闽还真是一块写恐怖小说的好“材料”。

    读到小说的最后,我竟产生了一种博尔赫斯式的感觉,结局是如此不可思议,使我想起了《圆形废墟》和《小径分岔的花园》。这一切正如生命的历程,我们都将要回到原点。再回到上面说过的话,这不仅仅是一个“傻子”发现可怕秘密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人认识自我的历程。

    我不知道李西闽的家里是如何布置的,在《血钞票》里恐怖小说家肖爱红的家里,挂着一幅斯蒂芬·金的照片——“斯蒂芬·金戴着一副深度近视眼镜他吐着大舌头在看两手托着的一个张着大嘴的眼镜蛇的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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