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焚烧秸秆。但庆祝的目的没有变。
于是变成了搭戏台,摆夜市。
很长很长的夜市摊,从街头摆到街尾,还有杂技表演。
往常姜月迟很少参加,因为她太忙了,她不仅需要学习,还需要在家帮奶奶干农活。
因为她们家只有两个人,一老一小,对别人来说是丰收季,对她们来说,可能才刚到中半段。
可是现在,她觉得是个好机会。她想带费利克斯感受一下这边的乡土人情。
她生长的老家,不是只有贫穷是唯一能够被他记住的点。
她戴着会发光的兔耳朵,看到旁边的小狗耳朵,给费利克斯也买了一个,
但后者只是用嫌弃挑剔的眼神看了一眼。
姜月迟挽着他的手臂:“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很像一只杜宾。”
“所以你后来才养了那条狗?”
他那么高,终于不再是她拼了命地踮脚凑到他耳边和他说话了。
而是他主动弯下腰,靠近她的耳边。
她不吭声,红着脸,一脸娇羞扭捏的样子。
费利克斯很吃这一套。
“去前面吧,前面能看到更清楚。”
她挽着费利克斯的手臂往前面走,身高一米九的高大男人跟在她的身后。
“那些火把有什么可看的。”
她觉得他毁气氛:“这是传统,火耕节的传统,越靠近火源就越幸福。”
他给她提了个不错的建议:“你可以直接躺上去。”
她才没那么蠢,直接躺上去不就被烧死了。
“我不需要躺上去,那些火焰会伤害我.....但你不会。靠近你就拥有了幸福,还是不会受伤的幸福。所以你比那些火把更加灵验。”
爱丽丝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了,把哄骗他的天分放在学习上,恐怕早就成了他的学妹。
虽然身旁的男人没有说话,她也在如此幽暗的环境下看不清他的脸。
但从他逐渐粗重的呼吸声中可以听出。
他很爽。
她刚才的话让他很爽。
他的阈值似乎降低了,他变得好容易满足。姜月迟发现了这一点。
哪怕她只是在他耳边呼吸。
她好喜欢他,好喜欢费利克斯,好喜欢盛傲。
她要一辈子和他在一起。
他明明那么坏,却又出乎意料的纯情。
嘴硬说了那么多难听的话,却又像条认主的狗一样,死活都要缠着她。
她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则新闻,一条狗被主人遗弃,跋山涉水了一百公里找到主人,就是为了再咬ta一口。
费利克斯跋涉的不止一百公里,而他,也不止咬她一口。
她的肩膀,臀部,还有胸口,甚至连大腿和小腹都能看见还没彻底消失的牙印。
不过她也很好奇,如果没有遇到她,他会变成什么样呢。
是滥情滥交,还是在狠毒和野心并存的事业路上越走越远?
他充满野心的人生之中,感情是最可有可无的。
他不缺少别人的爱,同时他也不会爱上任何人,因为在他看来,没人配拥有这份殊荣。
他是世界上最不可能患上抑郁症和焦虑症的人,他压根就不可能内耗。
凡事都从别人身上找问题。
或许闲来无事会找个人缓解生理需求。
但绝不会动心。
当然,这仅仅只是在遇到爱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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