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食肉动物!”
陆逸在熊猫馆看了半天。
还小心翼翼地控制念力与其进行互动。
这小家伙憨头憨脑的。
知道它末日不会受人欺负,也就放心了。
不过说起来。
这还是陆逸第一次见到LV.7的丧尸!
简直恐怖如斯!
他倒是见过一个LV.7的人类。
也就是那个豪门狗血剧情的小主人公,周辰!
也不知道他现在和家人相处怎么样。
天色渐沉。
路上的行人越来越稀少。
陆逸戴上一个只露眼睛嘴巴的三孔黑色面罩。
化身悍匪。
尼古拉斯·雷蒙!
雷火帮。
一个专门做打架斗殴,入室抢劫生意的帮派!
佛州有一项奇葩的法律规定。
一处房子若是无人居住。
那么任何人在住满三个月后,都可以合法申请拥有此处房产!
这就导致不少“偷家族”的诞生。
但找到没人住的房子,还得住三个月不被发现。
哪有这么容易!
于是雷火帮的生意应运而生!
他们先是入室抢劫,然后将房屋主人揍一顿,绑起来关一段时间。
这时候房子就空了。
等住满三个月,将房产申请下来。
雷火帮再将人放掉。
对方想要回自己的房子也无计可施。
若是报警。
雷火帮就推出来两个人坐几年牢。
但一处房子至少能卖几十万!
稳赚不亏!
某地下室内。
“说!”
“除了他,还有没有去过鹈鹕湾监狱的?”
“真没了真没了!”
“我们最多也就是绑架,那边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连环重犯!”
“爷,您就饶了我们吧!”
陆逸坐在一张椅子上。
脚下是一个脸部扭曲变形的短发大汉。
旁边还有几具残破的尸体和二三十个跪倒的雷火帮成员。
雷火帮的人心中真是哔了狗了!
本来今晚。
他们好好地在这里分赃。
吃着牛排唱着歌。
突然就闯进来一个看似平平无奇的精瘦家伙。
而且看不见他的动作。
所有反抗的人就直接爆成了残渣。
浓郁的血腥气在地下室中徘徊,久久无法消散。
惊恐之下。
他们只能跪地求饶。
对方不要钱,也不要人。
就问谁曾经在鹈鹕湾监狱坐过牢。
大壮被众人推出去。
在经历一番拷问后,他将自己曾经在里面的所有经历事无巨细吐了出来。
对方这才罢休!
“绑人占房这事,你们做过多少回?”
“七,七十多回吧!”
“这样啊!”
“如果做两回算一条人命,那你们都死了差不多就能填平了!”
陆逸数了数人数。
计算过后得出一个令人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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