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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放下屠刀,成佛还是成魔?(上)(4/4)

交了二十文进城。

    我爹找当铺问价,老朝奉一见那东西就两眼放光,开价五十两。

    本来是要答应,但我上茅房的时候,听到两个伙计说什么‘灵石’、‘贵比金子’。

    于是就拉着老爹离开,打算通过其他门路献给排帮……”

    白启好像猜到结局,两个大野乡的挖矿山民,贸然找到鲸吞义海郡的大势力,要么被底下人吃干抹净,要么得到横财暴富再被打劫。

    “我爹留了个心眼,接触自称排帮管事的买家时,没带那块石头。

    果不其然被黑吃黑,直接抹了脖子丢进怒云江,我心里恨极了,又不知道该咋办,没换到钱,如何面对二叔的老婆孩子?

    那些日子很煎熬,我睡觉也不敢合眼,生怕一醒来,石头丢了。

    所幸有一把力气,我在码头上扛大包,因为肯做事,慢慢赚到些铜板,再通过牙行,把自己卖身进排帮。

    熬到三五年,我二十岁了,终于等到机会,原阳观的道官老爷来听戏。

    那块名为‘灵石’的宝贝,我每天不离身,有意打听消息,得知修道中人最需此物,价值千金。”

    老刀嘴角扯动,笑得很是畅快:

    “小七爷,你知道么,我第一眼看到那位身穿八卦道袍,逍遥巾的道官老爷,就像快溺死的人抓住一根稻草,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了。

    我在众目睽睽下,双手捧着那块灵石,跪地送到他面前。

    然后,你猜咋了,二叔、我爹用命换来的宝贝,传说中神仙修炼所用的灵石,还没过手呢,就被道官老爷养的那头白鹤啄食吃了。

    他就说了一句‘不错的零嘴儿’,信手抛下一锭元宝金子,听戏去了。

    原来啊,真正的灵石,须得经过龙庭提炼,从矿脉挖出来的杂品,只会随着日子长久,灵机渐渐消散,已不是什么稀罕物,”

    白启心中五味杂陈,不知该怎么接话,只能默默记下,传说中最为大众的修道外物——灵石。

    并非是既取既用,里面充满杂乱元气,被提纯过后,方可流通使用。

    “我开窍了一次,把那锭元宝金献给排帮有名头的一位舵主,学到几样本事,过年回到大野乡。

    二叔的婆娘带着儿子改嫁,两个弟弟一人打铁砸伤了手,一人下矿挖煤累死了,我娘哭瞎一双眼睛,靠着当童养媳的妹妹接济,熬了好些年。

    只为一块杂品的灵石,一块道官老爷豢养灵禽所吃的零嘴儿,我家破人亡。

    小七爷,你说,世道为何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