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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 铁平分局(3/4)

br>    案件已经审结,嫌疑人无罪释放。

    这个案子,整个分局的人都知道,命案已经是重大刑事案件了,很长时间都遇不到一起。

    “是……闫丽娜的案子?”于坡试探性问道。

    陈益点头:“对。”

    于坡:“那个案子已经判完了啊。”

    陈益:“我知道,我想看一看卷宗。”

    于坡迟疑:“这……”

    他望向局长。

    局长奇怪:“瞅我干什么?陈队既然想看就去调,这又不是保密案件,再说了,就算是保密案件,陈队自己人有什么遮遮掩掩的。”

    于坡略微沉默,起身道:“好的,我马上去调。”

    待于坡离开会议室,李局等了一会,压低声音:“陈队,你是怎么突然知道这个案子的?”

    陈益轻笑:“巧合罢了。”

    见对方不愿说李局没有追问,换了一个问题:“这个案子什么情况?”

    陈益:“我得问您啊,有可复查的地方吗?”

    李局略微皱起眉头:“命案的审查非常严格,还经历了好几次开庭,应该没有复查的点,不过……”

    陈益看着他,等待下文。

    李局再次压低声音:“嫌疑人是于坡的侄子。”

    嗯?

    陈益笑容收敛,这条信息非常关键,虽然不能说明什么实质问题,他也相信于坡没有那么大胆子,但事实毕竟摆在那里,不能无视。

    至少,是存在动机来源的。

    为了侄子不至于吧?陈益还是愿意相信自己同事。

    人内心的信任天平不可能精准做到各百分之五十,越接近越公正,如果量化,陈益对于坡的信任是百分之五十以上,对刘萍的信任是百分之五十以下。

    无他,就因为于坡是自己人,人的情感肯定有偏移。

    如果当事者是陈益的朋友,情感会偏移的更多,但偏移归偏移,一切要事实说话,只要不徇私便是合格警察。

    就算是包拯,不也在极度为难的情感之下,斩了包勉么。

    “不避嫌吗?”陈益问。

    李局:“避嫌啊,他完全没有参与,案子是刑侦大队队长孙树祥办的,结案报告是其他副局签的,都和本案当事者没有任何关系。”

    陈益:“孙树祥和签字副局两人和于坡交情如何。”

    师徒、战友等,都需要考虑到。

    他现在是有罪推论,先怀疑了再说,局限在内部交流,不放在明面上。

    刘萍很大可能有高人指点,这位高人总归不会无缘无故冒出来。

    李局摆手:“陈队想多了,孙树祥刚从别的地方调来不久,签字的副局更别提了,和于坡不对付,不可能私下帮忙,说句……和陈队交心的话,没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他不是情商低,像陈益这样的年轻领导,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要有所改变。

    年轻人,喜欢有啥说啥。

    陈益讶异,没想到李局会有如此言论,顿觉喜感,让他想起了某部电视剧里的情节。

    古装剧太子和当红亲王的交锋,犯案者是亲王的人,皇帝曰:若让亲王主审,多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若让太子主审,能株连多少就株连多少。

    最后,案件主审交给了别人,双方谁也没能插手。

    这个例子在本质上,倒是有相似之处。

    李局想表达的意思很简单,既然那位副局已经签字,说明就是真相,复查没有意义。

    正因为如此,对方才首先询问自己是怎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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