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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我的叔叔于勒》前传,《我的哥哥苏轼》(3/4)

进屋,解下腰间的布袋,递给了王闰之。

    里面是他刚才挖的野菜,今儿客人上门,得琢磨琢磨加个菜。

    正琢磨呢,腰下有人在扯他的衣服。低头看去,是他的小儿子苏过,正扯着他的衣服哭闹。

    “你……”

    本来天热就烦躁,老苏想呵斥两句,却被王闰之拦住。

    “你呀,怎么和孩子一样痴闹,”王闰之唇角微微扬着,伸手抚平苏轼衣服上的褶皱,“今日有客上门,你应当高兴才是啊。”

    苏轼抽抽鼻子,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男人嘛,尤其在落魄的时候,更觉得对不起老婆孩子。

    王闰之从一旁的盆里拿出洗涤好的酒杯,递给苏轼道:“还愣着做什么呀,快去招待客人,家里有我。”

    “好。”老苏重重点头。

    王闰之并不是苏轼的发妻,是他的续弦。他的结发妻子名叫王弗,就是苏轼在词中所写“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的那一位。

    二人都姓王,也并非是巧合,论起来,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严格意义上来说,她还要叫老苏一声姐夫。

    苏轼这一家,在古代社会都属于格格不入。按照封建社会的规矩,哪怕是皇后,也很少有留下自己名字的,就算是贤德如长孙皇后,历史上也只是草略记载她小字观音婢,并没有记载她的名字。

    而苏轼这一家,两个夫人,王弗、王闰之,还有侍妾王朝云,都拥有自己的名字,这在整个历史上都是属于特别少见的。

    而王闰之则更进一步,还有自己的字——季璋。

    如果这个季字是正常的含义的话,那王闰之在娘家应该排行第四。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名字的规则“伯仲叔季”,“季”一般指的是第四位。像是司马家,司马伯达,也就是司马朗是老大;司马仲达也就是司马懿,是老二;司马叔达,也就是司马孚,是老三;而司马季达,也就是司马馗,是老四。

    刘邦那个属于例外,他那个“刘季”的“季”,是老幺的意思,并不是老三。

    对待这三位姓王的女人,老苏是动了真感情的。

    至于说把怀孕小妾送人这事儿,历史上是没有实锤的,更倾向于是看不惯老苏的人编出来的段子。

    家里还有昨日买的猪肉,所以今儿吃东坡肉,再加两个拌野菜——主要是为了喝酒。

    等到苏轼到了院子里的时候,却发现那四人已经在院子里席地而坐,中间摆着一块儿五颜六色的花布,正在围着一个篮子吃东西。

    “才来呢,上来。”李清摆摆手,示意苏轼过来。

    “你们这是……”苏轼挠头,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刚才老李手里拿着的,你没注意?”李清手里抓着一把开心果,冲着苏轼一伸手:“正宗的阿月浑子,来一把?”

    “阿月浑子?这可是稀罕物。”苏轼笑着走过来,坐到李世民的身边,“自从元昊乱后,西贼占据西北,阿月浑子就很少来中原了。”

    “哈哈哈……吃就是了。”曹操笑着扒开心果,扭头问道:“苏兄,那猪肉真好吃?”

    看曹操竟然质疑自己发明的菜品,苏轼一瞪眼睛:“当然好吃!不是我和你说,孟德兄,这猪肉,他就得炖!”

    “对!就得炖!”李白附和了一句,明显心不在焉。

    他还在想苏轼答应他的酒,但是看苏轼家里这家徒四壁的窘境,一时半会儿他也不好意思提。

    只要能喝点酒,就算是喝仙师拿出来的那什么狗屁茅台都行啊……

    为了喝点酒,李白也是拼了。

    苏轼也没让李白失望,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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