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朝猛山被冤枉前,和段通天一起守护城寨,两人无疑是城寨居民眼中的英雄。
尽管所有人都认为她爸是杀死段通天的凶手,但是她从始至终都相信她爸是无辜的。
权利?利益?
段通天被人杀死,她爸被冤枉。两人一死,同乡会就是最大的受益者,再也无人阻拦他们把持城寨。
“柯万长、冯春美、福寿金、他们三个的嫌疑才是最大的。”
花曼心中沉吟。
当务之急,是找到当初拘留室那个警员,这样就能查清楚打伤她爸的三个凶手。
“小姐,到了。”
随着车夫的声音响起,黄包车停下。
花曼瞥了一眼路边大润福歌舞厅的霓虹灯招牌,走下车,从手包里掏出港币递过去,迎着歌舞厅走去。
“小姐,还没找你钱呢?”
“不用找了。”
花曼头也没回。推开玻璃门,震耳欲聋的嘈杂声让她微不可查的皱起眉头。
舞厅内灯红酒绿,人影憧憧,一片觥筹交错的喧哗之声。
她沿着甬道往里走,一个打扮艳丽的女人看见她急冲冲的赶了过来。
“花曼姐,肥仔超吵着要见你。”
“哪里呢?”
“老位置。”
“行,我知道了。”
花曼点点头。她刚走了两步,想到了什么似的。回过身来到女人近前,小声问道:
“昨晚你陪的那个于警官,有没有套出什么话?”
女人摇了摇头,双眼环顾四周,低声回应:
“没有呢。十五年前的事情,哪有人还记的清楚?等他下次过来,我再找他套下话。”
花曼嗯了一声,摆手示意女人离开。换上一副笑脸,往二号卡座走去。
刚一过来,她就看见满地的玻璃碎片,飞旋的彩光下,茶几上还摆放着三四瓶开封的洋酒和果盘。
沙发上大马金刀的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他穿着白色衬衫,上面两颗扣子敞开着,露出脖子上小指粗的金项链。外面套一件深青色马褂。
他熏得半黄的手指几乎甩在眼前陪酒女郎的鼻子上。
“花曼呢,你让她过来。我每次一过来她就不在,真把我肥仔超当凯子了?你不会以为我每天几千块来捧场,就是来看你们这些苦瓜脸的吧?”
“超哥,花曼姐真的出去了。”
容貌艳丽的女郎满脸为难。一旁打扫满地碎片的侍应生低着头。
“我这不是回来了嘛。”
刚刚过来的花曼立马出声。冲不知所措的女郎摆手示意。
女郎如获大赦,急忙转身离开。
肥仔超也只当看不见,端起茶几上斟满的酒杯牛饮般一饮而尽,嘴角的酒液顺着脖子往下淌,白色的衬衫被浸透一大片。
他随手擦了擦嘴角,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花曼,眼神恨不得把眼前的女人生吞活剥。
“我连续三天过来捧你的场,人都见不到,我还以为你躲着我不回来了呢?”
“怎么会?超哥说笑了,你潮州帮这么大势力,我哪敢呀。来,我敬你一杯,给你赔罪。”
花曼捂嘴轻笑,移步来到沙发前坐下,拿了一个干净的酒杯,斟满酒,大口喝下,女人本就殷红的脸上被酒气冲的越发通红。
肥仔超看着女人的侧脸,咽了一口唾沫,顺手去环她的腰,却被女人伸手拍在手腕上,巧妙的避开。
肥仔超也不在意,把手腕凑到鼻尖嗅了嗅,大咧咧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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