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一次“失败”(3/3)
想,这是什么都不做就能得到的数目,岂能堪用?想要满足修炼的需求,如何可能?真正做到功值足备,最佳的路径还是立功。”
“巧得很,趁早加入三司正职,更容易有立功的机会。”
梁宏博一边说话,一边比划,绘声绘色的解释道。
徐振云指了指桌上玉简,道:“我先去熟悉一下白银卫的职责。”
梁宏博连连点头,道:“你先看着,我不打扰了。”
徐振云微笑颔首,转身回座。
知道梁宏博因为力主举荐自己大赚三百万功值,将来偿还纳物戒的话,自然也不必再说了。
笔筒外,横置在外部的那枚青色简书,就是镇妖司临时“镇所”的任务介绍。
打开成书卷形状仔细看了一遍,徐振云松了一口气。
任务相对轻松。
如果按照姬小花介绍的“天”、“地”、“玄”“黄”四等邪修的体系,那些低品邪修,在非血色之月冒充妖族作案的,只能算是最低的“黄”级。
但哪怕是“黄”级邪修,依旧不是徐振云面临事务的主力。
毕竟非血色之月的妖族侵袭案,总数也并不算多。而且因为“因果篡命符”和更高层次邪修的庇护,想要抓住这些老鼠,也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
徐振云所要面对的,主要是一些“边缘”事件——
各类“意外”伤害致人伤残,尤其是有明显肢体残缺的案件。
邪修之所以要用“因果篡命符”假冒妖族,根本原因和冰眼貘女妖不敢杀死冉楚楚是一样的;大晋官府,掌握着通过生死因果破获命案的办法。
而“因果篡命符”,正是可以将本人形象、以及杀人因果,都转移至某一妖族身上的法门。
但“血祭”之法,献祭完整人躯血肉固然是最佳;若只有一部分,同样也能生效,只是效果略弱一些。譬如某一法门,献祭完整一人延寿三个月;献祭一手、一足,就只有十天的效用。
没有条件获取“因果篡命符”,但获取了邪修法术的人,不敢直接将人杀死,那么就会选择或暴力行动,或巧作掩饰,取走一部分残肢血肉。
这样可以规避“生死因果”,有几率躲过大晋官方的调查。
ps:两章转场过渡,交代任务;下一章进入情节主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