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的墓碑,接着跟托马斯一起坐进前往治安局的马车。在途中,他了解到了那件‘诡异之事’的起因。
泉石村是位于绿荫城北方山区里的一个村落,生活在那里的人也正如村子的名字那样朴实无华。北方的山地不适宜生产主粮,因此他们的生计主要是打猎、种植蔬果以及酿造果酒,所获所得的小部分留下自用,其余的则在每个月第九天运往绿荫城,在旧城区郊外的集市上出售、或是换取粮食。
这件事,是被一个疯子‘捅’破的。
那是一个突然出现在城郊集市的年轻男人,任何人看向他的第一眼就知道这人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他上半身的衬衫已经肮脏到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下身则全部赤裸,并且不停地对除了人类之外的任何生物表达爱意,牛马、猪羊,都是他求欢的对象——那些牲畜的主人有的被吓坏了,有的则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招呼更多人来看热闹。
当警卫赶来时,那疯子正用自己高高翘起的小旗杆欢快地捅向一只母羊——这种工作哪怕对于正常人来说也过于艰难了,而母羊那疯狂甩动的尾巴无疑增加了瞄准难度。疯子试了好久也没能成功,这不仅没有让他感到沮丧,反而使他更加兴奋。
“别躲了!”
疯子的舌头耷在嘴边,呼哧呼哧地大叫着:“嘿嘿,难道你认为自己是什么烈女吗?得了吧,反抗只会带来痛苦,放松点宝贝,我可不想弄疼你!”
这场面放在任何地方都足够难看了,经过最初的惊愕,警卫们一拥而上把疯子拖开,然后举起棍棒朝他身上抡去。
“请、请先住手!”
一名仆妇匆匆跑来,挥舞着双手说道:“各位先生,别打了,我认得他!”
“你认识这疯子?他是你丈夫吗?”
带头的老警卫制止了同事,气喘吁吁地问。
“不,只是认识而已,最多算是熟人吧。”
仆妇强迫自己不去注意疯子下身依旧坚挺的小旗杆,红着脸说:“他是阿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阿利·米德尔顿——他是戈弗瑞老板的佣人,而戈弗瑞老板与我家老爷是邻居,所以我认识他。”
“是吗?什么样的老板会雇佣一个疯子?难道那个戈弗瑞开了一家精神病院?”
老警卫一脸厌恶地说。
“不不,戈弗瑞老板是一家珠宝行的经营者——请相信我,阿利以前不是这样的,他很精明,办事也麻利,很得主人家信赖。”
“一个精明人怎么会突然变成这副鬼样子?”
“我不知道,坦白说,我跟阿利有一个月没见了。最后一次见他时,他跟我抱怨了好久,似乎戈弗瑞老板打算派他去泉石村购买几只岩獾——我并不意外,戈弗瑞老板非常喜欢吃这种北方山区特产的野味,而当时的城郊集市已经有两个月没见过泉石村的小贩了,他肚子里的馋虫一定早就受不住了吧。”
“好吧好吧,我明白了,既然你认识这家伙的雇主,那就麻烦你通知他去城市监狱里领人吧。”
“什么?!去监狱——可是他也没犯什么大罪呀?”
仆妇显得很惊讶,而老警卫没再说话,只是指了指躺在地上的阿利:哪怕刚挨了一顿好打,他也依然挺着腰、疯狂地对着空气乱戳,脸上充满因兴奋而泛起的潮红。
“吾主在上,请尽快把他关进最深最深的牢房吧。”
在离开前,仆妇严肃地说道。
说实在话,治安官本杰明大人每天要面对太多鸡毛蒜皮的破事了,‘集市上抓到一个疯子’这种事他是根本不会放在心上的,但手下无意中提起的另一个消息却引起了他的注意:城郊集市上已经很久没见过泉石村的村民了。
这可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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