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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6章 官媒下场热评,最高院回复!(3/4)


    事实和苏白预想的差不多。

    在白君律师事务所发布完相关的澄清视频以及对一些媒体发布的造谣视频进行发送律师函和发送立案回执单。

    再加上南都媒体的大力澄清。

    网上关于苏白了一些负面信息,很快迎来了反转。

    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案件的本身上。

    “艹!我原本我还以为是苏白律师在庭审上有了什么不好的表现,可是经过了解是什么?”

    “经过了解,是苏律师打了一审的庭审,让被告人判了死刑。”

    “二审改判,二审人家苏律师完全没有参与二审改判和人家有什么关系?”

    “再有!”

    “了解过这个案子的都应该清楚这个案子所涉及的被告人是侵犯并杀害幼儿!”

    “这种人渣,这种残害幼儿的人不应该被判死刑吗?!”

    “该!”

    “我看应该查一查二审的审判长,查一查被告人的委托律师!”

    “先前媒体报道的都是什么玩意?这和白君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关系?!”

    “就是就是,一开始看新闻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案子不是那么对劲儿。

    因为全奔着白君律师事务所去了,并且还中间穿插着什么北都成功律所的介绍。”

    “这个什么成功律所完全是想踩着白君律师事务所出名!”

    “不过好在现在听说这些造谣媒体好像是被举报了,白君律师事务所还要起诉他们,这么来看就很棒!”

    “话说回来,其他的先别讲,我就想问问这个二审改判的合不合适?!”

    “为什么不判那个被告人董某死刑?”

    “我不是很理解这个立功表现是怎么表现出来的,他中间有什么巨大的贡献吗?!”

    “.….”

    网络上关于这个案子出现了非常大的争议。

    各种因素加在一起,直接让其冲上了热搜,并且有两条内容冲上热搜。

    第一条是有关于苏白的。

    第二条是一个话题的讨论——

    像董白浩这种恶劣情节的犯罪,有着自首立功表现的,该不该判决死刑?

    甚至.…

    因为引发了剧烈的讨论,更有官方群众网下场发表观点——《改判死缓,易形成恶的表率》

    发文中间指出,司法判决不仅仅是依照法律进行判决,也会成为一种激励着人心的标志。

    会影响当下社会的心态,也会影响今后人们所做出的选择。

    无论最后是否改判,都需要消除疑惑,全面回应群众们的司法诉求!

    这一发文直接引爆了网络热点!

    网友们纷纷在官网下留言:“说的对,我们群众的司法诉求很简单,那就是依法进行判决。”

    “带入到我们的心理也很简单,残害幼儿在我国是重罪!”

    “整个案件的过程我们都看过,如果有自首情节就能改判为死缓,那么是不是加大了犯罪分子们的侥幸心理?”

    “他们会不会认为以后只要杀人了,只要自首了,就能依照这个案子的相关情况为例,判决死缓?”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坚决不认同!”

    “我们支持自首不减缓刑期,我们支持判决死刑,但是我们也支持司法给予案件的最终判决!”

    “我们希望.…司法能给出来一个合理的解释。”

    “坐等后续!”

    “+++++1,对对对,我们坐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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