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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辖(2/5)

吗?”

    “联系联系吧,多联系几家那扩展的人群就越多,舆论的声音也就越大。”

    “对于这个案子的帮助也就越多。”

    听到苏白的回答,李雪珍点了点头,走出了办公室。

    .

    ….

    另一边,李雪珍在打完各大媒体的电话后,拍了拍胸口,长呼了口气。

    紧接着,两眼放光的编辑了一条文案。

    将案件的详细信息发表到了律所的短视频账号上。

    由于近一段时间,白君律师事务所在短视频发表的案件都非常的具有代表性。

    所以每当白君律师事务所发表案件信息时,都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要发到短视频账号上,引起舆论。

    像一些一般性的案件,只要在庭审程序和庭审流程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不需要舆论来监督司法的,都不会发表到短视频上。

    毕竟.…怎么说来着?

    如果什么案子都在短视频上发,那么是极大的浪费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

    这与苏白的最初想法并不符合。

    舆论是用来做什么的?

    舆论是用来监督司法管理的。

    挑选一些在程序上有问题或者是判决上有问题的经典案例.…

    那么,舆论将会变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动力。

    前者和后者是完全不同的状态。

    .

    ….

    很快,在李雪珍打完电话通知各方媒体案件的真实性和发送完相关的邮件。

    各大媒体就开始陆续的发布关于本案的情况。

    说实话.…

    有些不少的媒体就喜欢关注苏白的案子。

    一来是苏白打的案子都特别的具有话题性。

    二来是苏白个人在互联网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这对于他们媒体完成考核目标,有着非常大的推进作用!

    不久,网上就出现了一个热门的话题——

    《判与不判?犯罪预备,是否是把双刃剑》

    这标题是苏白联系了南都的合作媒体,特意发的。

    其他的媒体取名的标题,乱七八糟。

    不过总体而言,南都的这家媒体话题性最高。

    评论下方是媒体的简单介绍,对于该案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最后进行了一次的提问——

    “犯罪预备是对于预备犯而言的刑罚规定,但是在方如风的案件当中。”

    “犯罪的预备没有任何的客观事实,审判法院完全将其当做“双刃剑”是否合理?”

    下方也出现了诸多的评论声音:

    “这罪名的判决怎么看上去和寻衅滋事差不多了?现在法律都开始走万能流了吗?”

    “不清楚是不是万能流,但是能看的出来这个判决非常的不合理。”

    “如果不是白君律师事务所发的,我甚至怀疑这是造谣!因为太离谱了!”

    “都说离谱.…但是这现实怎么更离谱?”

    “不明所以,一鸣惊人,这个案子是哪个法院审理的?

    通过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案子估计能让法院出名了!”

    “算了,我就直接点,等待后续吧,希望看到这个后续的结果!”

    “.….”

    网上的舆论声不断。

    另外,苏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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