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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外国人国内犯罪,还要受害人承担结果?(3/4)

办公室内。

    李雪珍和苏白讲完了这个案子。

    苏白通过李雪珍的描述,大致了解了一些内容。

    这个案子具体点,就是学校给张玉娟的表妹压力,要求和解。

    可是张玉娟的表妹已经很明显的受到了侵犯,对于自身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学校方面还给压力?

    这不妥妥的胳膊肘往外拐吗?

    校领导这么做是为了声誉还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

    苏白不了解,但是对李雪珍说出来的这个案子,接不接?

    肯定是要接的,当即答应了下来。

    紧接着,张玉娟就带着其表妹林文慧。

    来到了律所详细的陈述了这个案子的关键问题。

    经过林文慧的描述,苏白也更进一步的了解到了情况。

    林文慧在当天,一直在图书馆学习到了晚上大概十点半左右,从学校小道返回宿舍。

    原本认为在学校里面是非常安全的,没有什么事情,可是却被一个喝醉酒的外籍男生。

    拉到了学校一旁的隐蔽角落,侮辱侵犯。

    走小道的学生本来就少,尤其当天还是周一,没人经过。

    在回到宿舍后,林文慧的室友看出来了林文慧的不对劲,问出来了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给了导员。

    导员急忙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学校里的管理层副院长。

    因为林文慧所在的学校是分校,所以由院长组织管理。

    在院领导得知了这件事的第一时间就联系到了林文慧。

    要求绝对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避免影响到了学校的声誉,并且保证,在其他方面给予林文慧一定的补偿。

    但是林文慧一旦进行报案,或者是影响到了学校的声誉。

    那么学校就会对林文慧进行开除。

    在了解完整个事情,苏白开口询问了一些细节。

    紧接着询问林文慧是否要走司法途径。

    林文慧表情紧张,多次欲言又止,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林文慧心里面还是担忧的。

    毕竟作为一个学生,肯定担心会被开除。

    如果真的被开除了.…

    还有想起院领导对自己的警告,林文慧不禁开口询问:

    “苏律师.…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想立案,但是又不敢。”

    “我们那个院领导和我说侵犯我的是外国学生,有什么外事条款.…”

    “说我打官司也打不赢.…还说我不是真正的被侵犯。”

    “如果我真的报警起诉,就会把我开除了。”

    “我想问一下苏律师,如果真的打官司,会不会和我那个老师说的一样?”

    ???

    外事条款?

    应该是涉外条款。

    不过涉外条款一般来说是在民事方面有着一定的其他情况。

    可是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外国人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

    该追究追究,该调查调查。

    至于什么涉外问题,在法律上并不形成任何的宽恕。

    再有。

    开除学生,是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第54条》

    在相关规定中,规定学生如果有任何的违法乱纪行为或者是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违反学校的管理秩序等其他恶劣情况。

    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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