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圆场:
“好了,被告方律师情绪先不要那么激动,先稳定一下情绪。”
又翻看了两页诉讼材料,接着将目光落在钱伟身上。
注意到钱伟的脸色不对,轻声开口:
“现在庭审的辩诉答辩已经差不多了,进行法庭陈述吧。”
钱伟长呼了一口气,情绪算是平稳了下来,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没有对苏白的质问进行任何的回应。
缓缓开口:
“关于这场庭审,原告方还有没有其他需要出示的事实依据或者证据?”
该出示过的事实依据和证据都已经出示完毕了。
并且根据刚才审判长钱伟对张大虎的步步追问,和被告方律师苏白的反质问。
这场庭审的关键已经不在原告上面了,而是在于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的决定上面。
萧峰心里面很清楚这一点。
实际上原告也拿不出来更多的证据或者事实依据。
萧峰开口:“审判长,原告没有其他需要出示的事实依据或者证据。”
咚咚!
“那么现在开始法庭陈述。”
“现在请原告方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萧峰翻看着诉讼材料,从中抽出了与陈述有关的相关内容。
紧接着开口:“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认为我方主要当事人陈美霞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具有自己摔倒或者是自己出现意外情况的事情发生了。”
“张大虎作为第一个发现陈美霞的人,具有撞人的嫌疑。”
“具此,我方认为,张大虎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表明对方不具备撞人的条件。”
“并且张大虎针对这一点也没有事实依据和证据能够表明和反驳这一点。”
“根据刚才的辩诉答辩,张大虎多次以见义勇为来解释为什么三次垫付医疗费用和在上班期间主动帮助陈美霞送往医院。”
“这种见义勇为的说辞没有证据能够表明他的主观是见义勇为,具有用此来逃脱自己责任和嫌疑的行为动机。”
“即,我方认为张大虎在本意上是想要逃脱自己的相关责任,不打算负民事上面的赔偿责任,所辩诉的内容都是用以逃脱责任的借口和理由。
所以在我方当事人陈美霞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以及后续的医疗补偿费用等,张大虎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完毕。”
咚咚!
“下面请被告方开始陈述。”
听到要进法庭陈述,苏白长呼了口气,这场庭审可以说是他打过最离谱.…
嗯.…?
的确是最离谱的一个庭审。
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这场庭审都非常的离谱。
尤其是审判长的态度。
这场庭审其实到他说出来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条例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
但是这名审判长钱伟,一直在质问张大虎,完全的不合理。
从审判长的角度来说,如果不是掌握了张大虎将陈美霞撞倒的直接结果,从而进一步的从张大虎的语言漏洞中寻找证据链。
根本不可能在庭审上这么追问一名当事人。
除非有其他情况才会有刚才的情况出现.…
例如说某些违法行为。
真的有其他的情况的话,那么他说再多都没有任何意义。
就算是他真的答辩过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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