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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当庭怒怼(5/5)


    “首先,这个做法不符合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的控告嫌疑人,指的是有事实依据的线索来进行控告。”

    “用以上的说法来控告我方。作为嫌疑人的话,这完全就是无稽之谈。”

    “我方发现了女尸,然后呢?别人发现那可能是别人没有留意,我方发现那可能是我方在平时走路的习惯比较仔细,没有事实依据的线索来证实,怀疑这是合理的,但是以此作为控告,这依据的是国内的哪一条法律规定?”

    “不符合任何的法律法规!”

    “再有,一审指责控告和提起公诉的罪名是我方当事人侵犯了被害人,并且将其残忍杀害,”

    “对于这一点,我表示强烈的异议。”

    “根据一审判决的表述,认定我方有犯罪事实,是根据我方的口供,以及包括了其他一些人的侧面口供来进行证实,其中包括一些主观性的判断。”

    “但是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我方侵害了被害人,并且将其残忍杀害。”

    “被控告方能拿出来,我方有侵害被害人,并且将其残忍杀害的强有力证据证明吗?”

    “没有!”

    “那凭什么移交检方,对我方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重证据,轻口供。”

    “尤其是在一些特大罪行上的判定中。”

    “对于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表明有犯罪事实,那么就理应判决无罪。”

    “再有!”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方当事人的口供反复,没有经过确认的口供,为什么要作为庭审的证据?”

    “这一点符不符合庭审判决的流程和规定?”

    “审判长,我方所参照的都是一审判决中的遗漏点,以及卷宗中的疑问点,我方陈述完毕。”

    苏白在陈述结束以后,安静的看向审判台席位。

    这场庭审。

    判处林浩学无罪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不过.…

    这个案子,是在六年前进行审理的判决,有很多遗漏点。

    苏白需要将这些遗漏点,慢慢的展现出来。

    面对苏白的当庭怒怼和质问,严向上揉了揉眉心。

    显得格外的头疼。

    作为被控方律师,他的诉讼目标就是让对方胜诉不了。

    但是看眼下的这种情况.….

    他能不能应付的了,都是另一回事.…

    长叹了一口气。

    意识到只能硬着头皮上.…

    严向上看着席位面前的材料,等待着审判长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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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