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子弹链,双手抱着一挺几十斤重的机枪,但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没有穿西装,而是一身迷彩服,留着齐肩的短发,最为装逼的是大晚上的还戴着墨镜不肯取下。
丧邦,这个之前跟着医生混的雇佣兵,现在已经跟着刘继祖混了,吃好喝好,还按时给工资,虽然遗憾不能和医生那时候一样,吃一单大的就能躺平三年,但是胜在公司里高手过多,他每天没事就找人切磋武功,过得很滋润。
作为武痴的丧邦,自然谁给钱就帮谁卖命,毫不迟疑的跟着刘继祖混了。
拿着机枪的丧邦,一把推开几个正和杀手团们对射的安保员工,不屑道,“就你们这点小火力,让开,让他们看看大家伙。”
丧邦在公司的军火库里,第一次看到这挺机枪就爱上了他,硬核男人就该选大家伙,拿那些小手枪算什么男人。
哒哒哒!
猛烈的火舌喷出半米多长,将几个想挡住的杀手们压的抬不起头,子弹将他们躲的混凝土墙直接打穿,连十秒都没有,躲在墙后的人就传来几声惨叫。
“别开枪,我投降,我投降——”
一个中枪的杀手看自己大腿上的血洞,知道跑不了,直接投降,但丧邦可不是什么善茬,直接转动枪口将他撕成碎肉。
看着这几个挡路是枪手全部团灭,丧邦满意的吹了吹机枪冒出的硝烟。
“看,这不就解决了,愣着干嘛,赶紧往里面冲啊。”
“哦,哦——”
一群西装大汉,点点头急忙往里面冲——
————
“狗哥,挡不住了,他们人太多了,兄弟们已经死伤大半了,怎么办?”
一个杀手跑到狗哥前面,捂着手臂满身是血的回报,“实在顶不住了,对面来的人更多,还有一个疯子拿着一挺机枪。。。”
“妈的,算他好运,走,兄弟们先撤退——”
狗哥狠狠一枪毙了一个躲在墙角的路人,挥手带着剩余的杀手们往外面跑,这种大规模的枪战不用问肯定有人报警了,他们不怕警察,但是警察可以呼叫支援啊,而作为港岛最大的势力,警察的支援几乎无穷无尽。
除了飞虎队之外还有各种机动部队,如果留下打持久战,子弹先不说他们带了多少,但是警方的增援肯定是越来越多。
呲——
一辆车狠狠的停在医院门口,从车上下来两个人,刘继祖带着最强的增援来了,枪王彭奕行。
“喂,穿上这个,小心子弹——”刘继祖丢给彭奕行,但是彭奕行接过防弹衣之后,却摇摇头拒绝了。
“这个东西虽然能保命,但是也有几斤重,容易影响我的敏捷。”彭奕行自信一笑,“只要有一枪在手,就没人是我的对手。”
说完拿着他的改装枪,走在前面,刘继祖也摇摇头,大佬就是这么自信,从车尾箱后面拿出自己的装备,顺手拿了几个手雷。
狗哥一群杀手,正跑向医院的后面,刚一来就撞到了彭奕行,远远的看到他们一伙人之后,彭奕行就断定他们就是杀手,直接双手握住枪,扣动扳机就是一个五连射——
呯!
五枪连续在五秒之内打完,论速度,世界上有人一秒不到可以打完一只左轮手枪,彭奕行开枪的速度当然不止是一枪一秒,但是他需要在打中前一个人之后,下一秒高速调转枪口对准另外一个人,所以一秒一枪已经不算慢了。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枪枪致命,狗哥一伙人只是远远看到彭奕行,刚开枪反击自家就有五个人被爆头了,这种压力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妈的,是神枪手——”
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几十米外,昏暗的灯光下,一个个黑不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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