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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案中案(43)(2/3)

加疑惑了:「你是说,阮香兰居然敢在王文辉头上种草?」

    「我最初也有你这样的怀疑。所以将王元鹅与王乾山的子女,又在dna上做了横向对比,只要王元鹅同自己的侄儿侄女之间能在dna上匹配成功,那么这一假设就会成立。结果,他们仍旧匹配不上。」

    马弘文倒吸一口凉气:「也就是说,在手指主人是王文辉的前提下,王元鹅同王文辉夫妇中的任何一人都没有血缘关系。反之,在假设手指主人是阮香兰的前提下,这一结果仍然成立。」

    「这就意味着,王文辉夫妇同王元鹅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亲子关系,王元鹅不是他们夫妇当中任何一人生的?」

    马弘文似乎想起了什么:「我们得出这一结论的潜在前提,是以王乾山确为王文辉夫妇亲生为基础,以王文辉夫妇、王乾山及其子女是确切的直系亲属为逻辑条件。有没有可能,在血缘关系上,出问题的是王乾山,而不是王元鹅?」

    马弘文的意思是说,有没有可能王乾山才不是王文辉夫妇亲生的。

    法医却以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马弘文:「那这手指骨的dna,和王乾山的子女就应当匹配不上。」

    马弘文唾面自干,毫无羞愧神色:「我这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嘛。」

    法医冷哼一声:「你还是去头痛王元鹅的床头柜里,为什么会有这么一根手指骨吧。」

    然后,又用镊子指着骨头:「你要头痛的问题多的是,不止这一个,咱还是一个一个来吧。」

    「根据骨质密度判断,手指骨主人的年龄应当在45岁左右,这一年龄和王文辉夫妇在七八年前死去时候的年龄刚好相符。」

    马弘文在审讯张培时,无意中得知王文辉夫妇极有可能死于同一天。审讯结束后,就这一问题问过下属。办案人员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和所在社区,了解到:在2001年,王文辉夫妇同时死于家里突发的一场火灾。

    时刻关注案件进展的老法医,自然也会知道这一点。

    「更大的问题在于,王文辉夫妇既然死于火灾,这么一根保存完好的手指骨又是怎么来的?我对整根手指骨做过仔细检测,没有发现被灼烧过的痕迹。」

    马弘文一点就透:「也就是说,这根手指骨,应当是在王文辉夫妇葬身火海之前,被人取了下来。」

    法医点点头,用镊子拨了拨骨头,将手指骨的底部对准马弘文,并且将镊子尖端停在手指骨底部:「看见没有?没有被掰断后,参差不齐的骨刺,切口平滑,这是明显被锋利的刀具或斧头削砍下来的痕迹。」

    马弘文的小眼睛不由自主地眯了起来,嘀咕了一句:「也就是说,让王文辉夫妇死亡的火灾,极有可能是人为的谋杀,而不是什么狗屁‘突发性的安全事故。」.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是你的事。我只告诉你,我能确定的客观事实。」

    然后,法医又将镊子尖端停在那一枚金戒指上:「黄金如果不受到外物侵蚀,不会变黑。但这里却有几个小黑点,我仔细检测后,才发现是一种小昆虫的尸体。也就是昆虫干尸,虫体组织已被细菌分解,仅剩毛发、骨骼、体刺和皮囊。」

    「这种昆虫叫蛾蚋,多生活在水生生物的栖息地,包括浴缸、洗手盆等地,最常见的是在下水道。」

    「问题在于,昆虫要变成干尸,那么周边的环境就应当较为干燥。蛾蚋生活的地方,比如下水道,怎么可能会干燥呢?」

    马弘文终于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了,一对小眼睛眨了又眨:「也就是说,即便王元鹅长

    时间将这根手指骨藏在类似于下水道这样的地方,戒指上也不应该会有蛾蚋的干尸?」

    法医点点头,然后惜字如金地终于说出自己的一个推测:「除非……藏手指骨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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